13、聊城大学法学院

聊城大学法学院创建于2008年1月,其前身为聊城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现共有专兼职教师共2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9人,具有博士(后)学位者10人,具有硕士学位者15人。另外,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法学家、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担任兼任教授,学院还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许多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

聊城大学法学院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司法部项目、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等各级各类科研、教研项目15项。出版专著8部,教材2部,发表学术论文500多篇;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5项。

12、鲁东大学法学院

鲁东大学法学院创建于1976年,现有教职工30余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9人,博士13人。

“八五”至“十一五”,鲁东大学法学院先后承担了省部级科研课题11项,厅、市、校课题60多项,取得了省部级优秀成果奖8项,厅、市、校奖励28项。还先后承担了校级教改课题8项,获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两项。

11、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6年1月,学院现有教职工37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0人,具有海内外博士学位教师11人,具备从事法律执业资格的教师达80%以上。另聘何勤华教授等知名法学家48人、司法一线实践专家50余人为兼职教授,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理论实务兼备的师资队伍。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建有省级品牌专业1个、精品课程3门,法学教育实践基地34个,模拟法庭实验室、刑事侦查实验室、法学综合实训室各1个,区域法律文化研究所和教育法学研究所各1个,“县域治理法治化”校级特色智库一个,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较好的硬件支持。

10、济南大学法学院

济南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现有教职工47人,专任教师37人,教授3人,副教授9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2人。

近年来济南大学法学院先后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2项,获省部级和地市级奖励20余项。学院教师每年在各类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每年出版专著、教材4部。发表的论文累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转载有20余篇。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教育部以及省级规划项目20余项,承担地市级研究项目30余项。先后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山东省高等学校社科优秀成果将以及厅局级奖励10余项。

9、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是以法为主,文管法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教学科研单位。法学系现有教师30名,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博士(含在读博士)23人;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14名。现拥有资源与环境保护博士授权二级学科,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有15位国内知名学者、司法界人士被聘为兼职教授。

法学系教师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承担、参与各类纵横向课题70余项,出版教材、专著10余部,每年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获各级科研奖励30多项。2013年,法学被列为山东省基础应用型名校建设工程校重点建设专业。

8、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创设于1993年,法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专任教师28人中,有教授5人、副教授12人,有博士学位的14人,在读博士5人,有海外访学经历的3人。

近年来,教师重视科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6项、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项目5项、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软科学项目12项、横向课题11项,总经费约计200万元;获得省级科研奖励10项、厅级科研奖励4项;出版学术专著37部,主编教材16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百余篇。教师注重教书育人,先后有10多人次获得(青年)教学能手、师德标兵、杰出青年、教书育人优秀导师等荣誉称号。

7、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成立于1955年7月,是山东政法学院的四个法学院之一,属于山东政法学院的二级学院。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53人、教学管理人员4人,学生管理人员9人。其中有教授10人、副教授20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16人,有硕士31人。多数教师属于兼具有教师资格和司法资格的“双师型”人才。6名教师担任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多名教师在济南、日照、莱芜等地的仲裁委担任仲裁员。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承担的课程主要有: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立法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合同法学、公司法、劳动法、经济法以及其他若干法学学科等。法学院党总支被山东省高校工委评定为2005年度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2006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自2002年以来,连续六个年度被学院党委评定为先进党总支。

6、青岛大学法学院

青岛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青岛大学的法学教育始于1982年。学院现有教职工75名,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2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35人;学院有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100余人,在校业余法律硕士180人。

青岛大学法学院2002年、2003年、2005年和2008年先后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省部级项目11项。每年平均出版专著和教材4—5部,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先后获得省社科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青岛市一等奖4项,二等奖8项。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人。

5、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是山东理工大学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的文科学院之一,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专任教师58人。专任教师中,教授 13人,副教授2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占教师总数的 56.5%;博士1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88.2 %。硕士研究生导师19人;外聘教师20余人。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承担教育部重大委托攻关项目2项,承担山东省教改项目3项,获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1门课程获山东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先后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7项,其它省部级科研项目40余项;出版著作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有6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各种奖励,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9项。

4、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于2011年11月由原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部分专业和原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院有教职工88人,专任教师77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30人,博士(含在读)35人,形成了法学专业门类齐全、学术梯队布局适当、学缘结构合理、师资力量较强的教师队伍。

法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注重本科教学质量,在师资培养引进、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商法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在抓好本科教学质量的同时,学院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的培养,进行教学研究,将实践教学进行系统化、学分化、制度化管理,开设了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实验实训性课程,建立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模拟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日照东港区人民法院、章丘市人民法院和燕山社区等司法机构与社区建立了十几个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将学生的专业理论教育与大学生思想教育和大学生创新教育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是中国海洋大学文科重点建设单位。学院现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点1个,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行政管理、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社会学、公共管理(MPA)等硕士点10个。教授25人,副教授25人,讲师29人。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近年来在法学领域公开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中国法学》、《文史哲》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课题30多项,获得省部级奖励6项、高校人文社科奖励3项。在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社会学等领域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近80篇,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课题10余项,获得省部级奖励3项,高校人文社科奖励3项。

2、烟台大学法学院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现有教职员工55人,其中教师46人,行政管理人员9人。教师中教授12人,副教授10人,讲师17人,助教7人,具有博士学位7人,在职博士生共5人。除专业教师外,法学院还从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地市司法机关等实践部门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兼职教授、副教授,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

烟台大学法学院的科研工作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迄今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省部级课题15项,厅局级课题45项;出版各类法学著作16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600多篇;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40余项。

1995年,民商法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成为山东省唯一的法学类省级重点学科。

2001年,民商法学科又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十五”强化建设的重点学科,也是山东省内唯一进入“十五”强化工程的法学类重点学科,拟作为烟台大学龙头专业申报博士点。

1、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法学院(Law Schoo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创办于1983年,学院有全职教师和管理人员近百人,其中专职教师80余人,教授近30位,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3人,副教授30余人,另有国内知名学者、司法界人士30人为学院兼职教授。

法学院教师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在海外发表学术文章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高水平教材65部,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励达60余项。

在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大学共517所中,山东大学法学院一直位于A++行列。

2009年,国务院授权山东大学法学院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等一起成为JM培养第三批高校。

2013年法学一百强中,山大法学院排名第14。

法学院现有精品、双语等示范课程19门,省级精品课程5门。学院教师承担和完成了国家社科、教育部、司法部、省社科等20余项科研项目,出版学术著作4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法律方法论研究已形成特色,并在国内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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