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海交通网发布了关于报废燃气汽车最后期限的最新通知。通知要求全市燃气助力车回收工作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从2016年1月1日起,上海将禁止在道路上驾驶燃气机动车。主动回收的车主可获得200元奖励和电动自行车优先购买权。
该市共设立了五个集中回收点,从今年6月1日起将提供燃气助力车回收服务。五个集中回收点分别是:上海镇南油气有限公司、九环杨梅液化气汽车加气有限公司、上海昆仑新奥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沪太路加气站、上海商南加气站有限公司、上海中油爱诗华普加气站有限公司..具体规定和回收点地址可登录上海交通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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