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新标准GB50352-2019《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原文的合作伙伴,在正文末尾留言并预留邮箱,我们会尽快将信息发送给您。
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201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所有建筑设计的基础!!!
影响很大,
所有设计师都要一份!!!
新《标准》是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2005年版)的基础上修订的。总的来说,有进步,有遗憾,有迷茫...
四大遗憾
一个
建筑高度问题
新规范:4.5.2 -2对于本标准第4.5.1条第3款、第4款控制区域以外的建筑物,平屋顶建筑的高度按建筑物主要入口场地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物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无女儿墙的建筑物按其屋顶檐口计算;坡屋顶的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地面至檐口、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同一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应按上述方法计算建筑高度,然后取最大值。
附录《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附录一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A.0.1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2当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带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面的高度;
解读:非常失望的一个!!!
本来希望这次消防和规划中对建筑高度的表述可以统一。
但可惜建筑师还是要在24m的高度被规划消防部门蹂躏!
2
转弯半径问题
新规范:5.2.2 -4道路转弯半径不应小于3.0m,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要求;
解读:一个转弯半径15年不固定?2005年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很笼统,新标准还是这么不负责任的一句话!
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
普通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为6.0m
重火道最小转弯半径为9.0m
专用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为18.0米
三
着陆宽度
6.8.4当工作台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弯端平台的最小宽度不得小于工作台的净宽度,且不得小于1.2m,当需要运输大型物体时,应适当加宽。直楼梯中间平台的宽度不应小于0.9m
解读:文章描述中的这张图很让人失望。净宽度要考虑墙面厚度,这是一个很好的进步。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平台上的扶手对携带大件物品的干扰是很小的,所以把网宽控制到小扶手只有20cm左右是不可思议的!真的会有人把扶手往平台深处放吗?
总之,设计师要注意:平台的扶手要尽量小!!
四
所谓的“协调”可能是一个大杀手
新零件:
4.1.3建筑设计应注意建筑群体空与自然景观环境的整合与协调,历史文化与传统特色的保护与发展,公共活动与公共空的组织与塑造,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筑的形状、大小、比例、色彩及空之间的组合关系应与周围环境在空之间相协调;
-2重要城市界面控制区建筑的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界面应与相邻建筑基地的建筑相协调;
-3建筑基地内的场地、绿化种植、景观结构及环境小品、市政工程设施、景观照明、标识系统、公共艺术等应与建筑及其环境相协调设计;
-4建筑基地内的道路、停车场、硬地面应铺设透水性材料;
-5建筑基地和相邻建筑基地的室外开放空房间和步行系统应相互连接。
解读:我们全力支持3-5条!但是1-2是对建筑师的极大不信任!建筑师有能力了解城市和环境,不限制所谓的“风格”!
一个技术标准写出艺术的要求是不是有点“多余”!!
可以预见,保守的建筑将盛行,大胆的创新和新材料的应用将被“协调”二字淘汰!
五大进步
一个
浴室可以布置在餐厅的上方
新规范:6.6.1厕所、盥洗室、卫生间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卫生间、厕所、盥洗室、浴室应根据功能合理布置,其位置应方便使用,相对隐蔽,并应避免产生的气味、湿气和噪音影响或干扰其他房间。室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不应超过50.0米。
-2.厕所、厕所、盥洗室、浴室等。不得直接布置在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的房间的上层,如食品加工储存、药品及原料生产储存、生活供水、供电、档案、文物等;在餐厅、医务所等卫生要求较高的房间的直接上层,应避免布置卫生间、厕所、盥洗室、浴室等有水的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
-3除此房屋外,房屋的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低层住户的卧室、客厅、厨房、餐厅的上层。
解释:
①公厕的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0.0米
(2)居民厕所仍不允许设在低层居民其他房间的上方
③主要变化是采用同层排水,公共厕所可设在餐厅和医疗室上方
2
增加女性马桶座圈的数量
新规范:6.6.2卫生洁具配置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男女坐便器的比例应根据使用特点和使用人数来确定。男女用户数量基本平衡时,男马桶座(包括小便池和便池)与女马桶座的比例应为1:1 ~ 1:1.5;在商场、体育场、学校、演出大楼、交通大楼、公园等场所,马桶座圈的数量不应少于1:1.5~1:2。
解读:显著进步:男女厕所比例有明确声明!干得好!
三
建立不分性别的厕所和母婴室
新规范:6.6.3-4公共活动场所应为成人和儿童配备独立的不分性别的厕所和卫生洁具。无性别厕所也可以作为无障碍厕所。
新规范:6.6.6在交通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医院、大中型商店和世博建筑、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母婴室应设置在办公楼等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内。母婴室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面积不小于10.0㎡;
-2母婴室应设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桌椅等必备家具;
-3母婴室地面应铺防滑材料。
解读:这两个补充需要大赞!但弱弱地问:哪个单位允许带孩子上班?办公楼的母婴室可以用吗?
四
楼梯踏步要求细致实用
表6.8.10楼梯台阶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米)
注:螺旋楼梯和扇形台阶距内扶手中心0.250米处的台阶宽度不应小于0.220米
解读:这篇文章需要表扬。总体而言:
①老楼和儿童楼的楼梯更有针对性!
②普通建筑需要稍微放松一下,要考虑到电梯的普及和使用。
③超高层楼梯的调节是一大优势!也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五
公共建筑中的封闭房间可以配备厨房
新零件:
8.4.17公共建筑内燃气器具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和地面无自然通风的房间设置燃气器具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和独立的事故排风设施,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少于6次/小时;紧急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少于12次/小时;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少于3次/小时;
②燃烧所需的空气体在室内吸收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体。
-2燃烧器具产生的烟气应通过垂直烟道排放到室外。
解读:这个超赞!目前很多大型商业餐饮企业占比很大,厨房的设置非常令人苦恼。这个规定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问题是能否执行。
两个混淆
一个
灯光分析一定要做吗?
新零件:
7.1.2居住建筑和医疗建筑普通病房的卧室、客厅(厅)采光不应低于四级采光系数标准值,教育建筑普通教室采光不应低于三级采光系数标准值。采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间房子至少要有一间符合采光系数标准要求的客厅空。当一套房子的客厅空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应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2老年人居住建筑和幼儿园的主要功能用房面积应不低于75%,满足采光系数标准要求。
解读:我问你能不能看懂下图。
这是《建筑采光设计标准》中的采光计算方法。
建筑师不看,看不懂!!
未来的住宅楼、幼儿园、中小学、病房楼、养老设施等。,其中要求日照,必须满足采光系数标准。怎么办???
2
电力井维护应向公共走道开放
新规范:8.3.5电气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气井的面积、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建筑规模、服务性质、供电半径和防火分区确定,每层设置的检修门应通向公共走道。电井不应靠近厕所等潮湿的地方。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6.4.3条规定:对于居住建筑,如因平面布置原因难以在其他位置设置电缆井、管道井的检查门,可设置在前室或共用前室,但检查门应采用丙类防火门。
说明:住宅建筑前室或共用前室设置电管井一直存在异议,很多消防部门并不认可这一规定。
这次要求电气管井向公共走道开放。是否意味着以后不允许电管井通向住宅楼梯前室和共用前室?用通则补消防规范漏洞?
十二大变化
一个
简化繁琐的房屋分类
原规范:3.1.2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居住建筑按楼层分类:1-3层为低层居住建筑,4-6层为多层居住建筑,7-9层为中高层居住建筑,10层以上为高层居住建筑;
新规范:3.1.1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中,居民楼又可分为居民楼和宿舍楼。
3.1.2民用建筑按地面以上高度或层数分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高度不超过27.0米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0米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0米的单层公共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
说明:必须注意,这里的27.0m的高度不是从地面到女儿墙的高度,而是《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A.0.1的高度!!!
2
建筑模块
新零件:
3.5.1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50002。
3.5.2建筑平面的柱网、开间、深度、层高、门窗洞口等主要定位线的尺寸应为基本模数的倍数,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定位尺寸,如开间深度、柱网或跨度、门窗洞口宽度等。,应是水平膨胀模量系列2nM和3nM(n为自然数);
-2层楼高和门窗高度等。,应采用垂直膨胀模数序列nM(n为自然数)。
解释:《建筑模数协调标准》规定,1M表示100mm(10cm)。
门窗洞口宽度有时不符合2nM和3nM的要求(如1.1m或1.3m的门洞)。
但随着砌体房屋的减少,原有的3纳米加固深度模量分别放宽到2纳米和3纳米。
三
机动车出入口与街角的距离
新规范:4.2.4建设基地内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在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机动车出入口不得设置在红线交叉口70.0米以内;
解读:新规定中明确说明了这篇文章,省去了一些策划经理对这篇文章的乱理解!
四
不允许使用突出红线和边界的设施
新规范:4.3.1除骑楼、建筑连接体、地铁相关设施及连接城市的管线、管沟、管廊等市政公用设施外,建筑物及以下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或以土地红线修建:
-1地下设施,包括支撑桩、地下连续墙、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各种水池、处理池、沉淀池等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说明:①在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红线或界线时,应考虑这一要求,否则不实行楼层或支撑桩。
(2)支护桩的锚杆能否伸出?
五
地下车库出入口设置要求
新规范:5.2.4施工基地地下机动车库出入口与连接道路之间应设置缓冲段。缓冲段应从车库出入口坡道的坡度点开始,并满足以下要求:
-1出入口缓冲段与基地内道路交接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5.5m;
-2当出入口与基底道路垂直时,缓冲段长度不应小于5.5m;
-3当出入口与基底道路平行时,缓冲段不小于5。并入基路前设置5m长;
-4出入口与基地外城市道路直接相连时,缓冲段长度不应小于7.5m
解读:地下车库入口处置的详细要求值得称道!
六
可以适当减小管道距离
新规范:5.5.7工程管线之间的水平、垂直净距和埋深,工程管线与建(构)筑物和绿化树种之间的水平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当因规划和现状限制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后,减小最小水平净距。
解读:这个规则很人性化!
每一次管道整合,都是不同职业之间的讨价还价。随着施工水平和防护水平的提高,采取安全措施后,水平净距可适当减小。
七
增加公共场所设置栏杆的要求
新规范:6.7.3阳台、外廊、室内走廊、内天井、人屋顶、室外楼梯等临时空处设置防护栏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2当临时空高度低于24.0米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空高度在24.0米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得小于1.1米,人楼顶及交通、商业、宾馆、医院、学校等建筑物的露天中庭栏杆高度不得小于1.2米
-4公共场所的栏杆不应留在离地面0.1m以内空。
解说:这两个中庭的栏杆是1.2m,栏杆底部是0.1m 空,这点很重要!在实际使用中也很人性化。
八
定义楼梯的净宽度需要考虑表面层的厚度
新规范:6.8.2一侧有扶手时,长凳净宽应为墙面装饰面与扶手中心线的水平距离,两侧有扶手时,长凳净宽应为两侧扶手中心线的水平距离。当有凸起时,工作台的净宽度应从凸起的表面开始计算。
解读:最后明确楼梯净宽要考虑墙面因素!!
可以想象,为了节省公摊,为了配合预制建筑相对平整的墙面,会有一批方法把楼梯内壁表层去掉!
九
楼梯扶手的详细要求
新零件:
6.8.8室内楼梯扶手的高度不得低于台阶前部0.9m。当楼梯水平栏杆或栏杆长度大于0.5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
解读:本文是新的!
10
凸窗的设置要求
新零件:
6.11.7当窗台高度小于等于0.45米时,其保护高度不得小于0.9米;从窗台表面。当凸窗窗台高度高于0.45米时,距窗台面的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6米。
《住宅设计规范》5.8.2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窗台高度小于等于0.45米时,防护高度不得小于0.90米;从窗台表面;
-2当窗洞口底部至窗台面净高小于0.90米时,应对窗洞口采取保护措施。防护高度不得小于0.90米;从窗台表面。
解释:本条与《住宅设计规范》第5.8.2条的规定相冲突。如果凸窗有开启扇,防护高度应该还是0.9m?
11
对门斗的设置提出要求
新零件:
6.11.9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8有门斗时,两扇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当门扇同时打开时;当有无障碍要求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解读:从节能和舒适的角度出发,门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设置。
12
燃气厨房的使用应与客厅(包括卧室和客厅)分开
新零件:
8.4.14住宅建筑中使用燃气器具的厨房或设备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净高不应小于2.2m,并应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
-2要和客厅分开,不要对卧室开放。
解读:警告所有室内公司:“不要纠结于开放式厨房!!!规范不允许。”
为了安全起见,使用燃气的住宅厨房必须在室外采光通风,并与其他空隔开,否则一旦发生泄漏,将追究责任……,后果非常严重!
来源:搜索架构
号码
外面
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标准法规】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10月1日实施,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废止……》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标准法规】新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10月1日实施,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废止……》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1514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