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二审什么时候宣判?余欢案二审会有什么判决?相信很多人都在关注这个案子,余欢的审判结果也牵动了很多人的心。接下来我们来看看4.14聊城玉环与边肖案的最新进展。

4.14聊城玉环案

4.14聊城玉环案述评

2016年4月14日下午,山东聊城女企业家苏因借高利贷被11名讨债人催债。她在公司接待室受到讨债人的限制和侮辱。在被控制期间,当晚22时许,苏的儿子于欢用刀刺伤了侮辱其母亲的杜志浩、程、严建军和郭艳刚。其中,杜志浩于次日凌晨2点死于失血性休克,严建军、郭艳刚受重伤,程受轻伤。

2016年4月15日,于欢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9日被逮捕。

2016年11月21日,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于欢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年12月15日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合并审理。

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起上诉。

余欢案

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当事人的上诉。

该案件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派人到山东宣读论文,听取山东检察院的汇报,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桓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依法审查认定;据媒体报道,警方在本案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应依法查处。

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

余欢二审什么时候宣判?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下午宣布,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案将于23日公开宣判。

根据公告,法院定于2017年6月23日9时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罪一案。

二审

此前,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17日就被告人于欢故意伤害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于欢、原告人杜洪章、徐锡玲、李欣欣不服,提起上诉。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并于5月27日进行了二审公开审理。在预审会上取得各方意见后,本次审理只审理案件的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不审理。

二审的审理重点是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以及各方提交的新证据。在法庭辩论中,检察官、上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和诉讼代理人都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于欢做了最后陈述。

二审

余欢案二审会有什么判决?

网络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有人认为“杀人还债是天经地义的。”

有些人认为这是正当防卫,不应该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应该追究的是那些采取极端手段讨债,亵渎警察职责的人。

"法律能保障公民的安全和尊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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