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学校和社会相关人员: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 .户籍在连南县的社会工作者;

2.持有连南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大陆旅行证五年有效期限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

4.驻扎在连南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上述人员符合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条件,且为全日制学前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生,可直接认定其专业、科级对应的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其他人员必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所申请的“教学科目”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当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6月22日至7月6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门户”,用自己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模块进行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四.现场确认

附:1。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模板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模板

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模板。docx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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