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8月11日电近日,记者从江西省赣州市纪检监察委员会获悉,鉴于赣州市中心城区空气污染集中爆发,经市政府研究批准,赣州市纪检监察委员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问责。未履行职责的市环保局、市人民医院等相关单位向市政府进行书面检查,对7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记过处分。

今年3月28日凌晨,赣州市区空气出现明显异味空。经调查,空空气污染源来自华锦造纸废水处理站、赣州市人民医院新医院和赣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由赣州市监察局牵头的联合调查组,结合赣州市政府监察办、法制办,发现中心城区空空气污染爆发较为集中,市环保局应承担一定的领导责任,而其下属的张工分局不到位,应承担直接监管责任。赣州市环境卫生部门未能履行其主要职责,未能对垃圾填埋场进行监督。赣州市人民医院未能执行相关环境法律法规。

赣州市监察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成市环保局、市人民医院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分别对市环保局张工分局监察大队副队长文杰、曾红等7名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处分,对其他5名相关人员进行诫勉或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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