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提供的合同,第15条明确了卖方将在365个工作日内为业主进行产权登记。
“买的时候是带70年产权的车位,结果现在成了人防车位。”近日多名长安区万科城燕园小区的业主反映,称在小区购买车位时被开发商欺骗。
“买的时候合同约定是有独立产权的车位,约定好今年6月30日交付使用,可到了交付日期万科地产说车位还未达到使用标准,给我协调了其他临时车位先使用。结果到了现在,我原先购买的车位却又变成了人防车位。”业主孙女士向记者说到。
另一名业主李女士说,她的车位虽然按时交付了,但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我用了一个多月,8月16日的时候,万科的人给我打电话说我的车位成了人防车位。”李女士说,跟自己一样的情况还有几十个业主。
记者了解到,人防车位没有独立产权,只能出租不能出售。而根据《合同法》,人防车位租期最长为二十年。而孙女士和李女士的车位在购买合同上都明确标明是独立产权的车位,并在合同第十五条约定了,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要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孙女士和李女士均表示,车位购买合同都已经在房管局备案过。
“都在房管局经过备案了,怎么这性质说变就变,人防车位没有产权,就没有保障么?”孙女士说。
8月21日,记者前往万科城燕园小区了解此事。
小区开发商西安万科中泽置业有限公司回复西部网“民生热线”表示:针对万科城燕园人防车位出售问题,公司从发现问题起即与客户积极沟通解决,并且每一户安排专人一对一沟通,且公司提供多项解决方案,基本可满足客户实际需求。
万科中泽表示,目前万科城燕园小区整体车位数量充足,业主可在未售正常车位区域内对车位进行调换,同时在总价上额外优惠5000元车位款作为补偿和歉意。在更换期间,将对已经入住的客户提供免费的临时停放车位,以解决具体生活困难;如果业主不接受车位更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车位原价退款,保证客户利益。“我们会积极面对并解决问题,争取最终与所有客户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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