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要求各企业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行业、各企业陆续开工,为自救而努力。
物业企业更是克服各种困难,疫情期间,一直以来都在默默坚守,来保障各物业区域业主健康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的有序恢复。但是,却有一些商户因为自身经营困难,通过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把困难转嫁给物业行业,这绝对是没有道理的:
一、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五款明确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明确指出“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缴纳责任。”
二、物业企业作为服务企业,并没有因为疫情原因暂停或减少物业服务工作,疫情期间,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管理,环境卫生和秩序维护等服务工作一如既往的进行,甚至因为疫情原因,小区公共区域增加了多频次的消杀工作,秩序维护人员更是承担起了为业主上门运送生活必需品等快递物资的额外工作。物业公司依法依约履行了服务的义务,甚至承担繁重的防疫任务,商户同样也应该承担起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三、 疫情期间,物业公司为确保管理区域内业主健康安全,守好防控“最后一公里”,在疫情物资紧缺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各种渠道高价采购口罩、消毒液、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控物资以确保在岗员工健康安全;门岗进行全封闭式管控,严密排查、登记所有进出人员的体温及个人信息,需增加更多的人力以保证迅速有效的排查,这些大幅增长的物资成本和人工成本投入,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物业企业同样面临着巨大的经营压力。
四、 疫情期间,物业企业承担着清洁消毒、进出管控、人员登记排查等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配合街道社区的各项防疫政策,成为了防控工作的主力军、关键点。部分物业人员舍小家、顾大家,连续工作近60天,期间所付出的辛劳、所承担的压力、所面临的岗位暴露风险,更是其他行业、企业的数倍。
关心慰问
物业人付出的种种,大部分业主都看在眼里,他们更是用自己的行动支持着物业企业,他们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制度、向物业捐赠防疫物资、关心慰问一线物业人员、用积极预缴物业费等方式支持物业服务和小区防疫工作。于情于理于法,商户都不应该用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方式将自己的困难转嫁给同样经营困难的物业企业,商户应当响应政府号召,积极有序复产复工、经营自救,并充分用好政府各项助企扶持政策,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渡难关。
1.《商户经营困难拒交物业费,没道理!》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商户经营困难拒交物业费,没道理!》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fangchan/2103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