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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停车位可有偿共享 鼓励公园停车位低收费

南道信个人可以委托共享车位使用。提倡市政公园、裴建停车场等公益性质的停车场,在特定时间内实行低收费或免费。大型公共建筑的新停车位需要配备公共停车场和充电设备,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超过20%。经营停车场从许可制变成了备案制。

珠海停车难有望找到解决办法。

8月24日,珠海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公众解读《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已由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审议通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珠海城市停车设施总量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停车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制约了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了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构建有序的停车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和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制定一部符合珠海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专项地方性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条例》共七章五十二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路内停车、使用与管理、智慧停车、法律责任和附则。

1

健全完善停车管理体制

●鼓励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方法,推动互联网与停车管理融合发展,促进停车管理的智能化。

●要求市、区政府综合布局各类交通设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从源头上减少车辆停放需求。

2

加强停车场规划和建设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停车专项规划,明确编制和建设原则。

●科学编制建筑物配建标准并做动态调整,加强对配建停车场的规划管控,严禁擅自改变功能和减少车位。

●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分级落实停车场建设计划。

●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明确公共停车各类用地供应方式,提高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

●规定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充电设施的施工图审查与规划验收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推广提供条件。

3

经营性停车场改备案制

●与以前经营停车场需要许可不同,今后均改为备案制。将现行的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经营者在依法办理商事登记、税务手续后,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办理备案即可。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办理商事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备案。

4

居民车位可“共享停车”

●如何解决小区内白天空车位多,但小区外却难停车?鼓励专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本居住区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放,收取相应的停车服务费。

●个人可以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停车场管理方或者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实行共享停车。

居民如何将自有车位进行共享,具体如何收费,还有待政策细则进一步明确。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专用停车场在满足自用的条件下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停放。

5

完善路内 泊位管理

●明确路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方案、编制准则、禁设路段、收费管理、服务规范等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动态调整和公布路内停车泊位设置方案,进一步规范路内停车泊位的发展。

6

正建设统一的 停车信息平台

●建立停车资源普查制度,明确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停车资源数据库。

●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对信息进行实时采集与动态管理。授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联网管理规定,结合管理实际逐步扩大纳入联网管理停车场的范围。

●明确联网管理公共停车场的配套建设要求,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的终端应用。

问答

问:智慧停车如何建设?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罗维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对信息进行实时采集与动态管理。该系统的亮点有三:一是有利于珠海对全市停车资源的普查、汇总;二是明确了监管部门、经营部门等各方的责任;三是为将来的停车场的建设规划打下基础。目前与该系统连通的主车位已达90948个,管理系统将通过数据采集和数据研判,以逐步改善停车场服务。

未来,全市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将汇集各类停车信息,向社会公布提供服务的停车场分布、车位数量、使用状况等信息,提供停车诱导、车位共享、停车服务质量评价等便捷停车服务。

问:条例规定,停车场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配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配套用电设备、线路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保证用电安全。目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有什么样的要求?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苑平:对于新能源车充电设施配套建设的要求,新建的住宅配建停车位应该按照国家的标准,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新建停车位的,必须配备公共停车场和充电设备,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当不少于总停车位的20%;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视情况配件,通过充电设施的施工图审查与规划验收为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和推广提供条件。

问:如何有效利用价格手段调整车位供需关系?条例提倡市政公园配建停车场等具有公益性质的停车场在特定时段实行低收费或者免费。那对于没有配建停车场,附近只有咪表停车的公园,相关收费是否也能遵循公益原则?

珠海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凯:条例规定,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提倡市政公园配建停车场等具有公益性质的停车场在特定时段实行低收费或者免费。对于繁忙的时间或者白天的时间,市政公园虽然具有公益性,还是要根据使用情况来进行一个定价,对于有些时段,比如说比较早的时间或者比较晚,大家出来锻炼身体,那么这个时候是可以提倡进行低收费甚至免费的。

采写:南都记者 朱鹏景 实习生 郭楚儿 谢可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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