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晚,第31期《问政山东》节目将如期直播。本期的问题是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重点关注人防领域,直击相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所涉资产为国有资产,任何人不得买卖、破坏、损害和侵占,但是问政记者在各地调查发现,售卖人防车位的现象依然比较普遍。
问政记者在德州禹城金辰公馆售楼处了解到,小区配有人防车位,可以对外售卖。
售楼处违规售卖人防车位的做法,人防部门知情吗?禹城市人防办工作人员竟告诉记者,他自己买的就是人防车位,花费10万元。该工作人员称:“好位置你不买有人买。”
在泰安,记者调查发现,泰安恒基都市森林售楼处和江山里售楼处同样在违规售卖人防车位。
以租代售的情况同样出现在济南,问政记者从济南华润紫云府小区业主提供的一份地下车位买卖合同中看到,合同中明确该车位是人防车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过户。对于使用年限,合同中注明,业主有权在该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内持续性使用该车位。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我们一次性就签70年的,不是20年的。”而济南蔚蓝香缇苑小区则更为直接的表示,他们售卖的人防车位使用年限就是70年。而济南市人防办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最长期限只有20年,70年的合同是违法的,可以去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对此,山东省人防办主任杨玉贞介绍,现在所谓的车位买卖,在现有的人防法律法规中是不存在,只有其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出租和转让。
节目特约观察员袁曙光提醒,消费者要认真查看合同,如果是人防车位,一定慎重,不要掉入商家陷阱。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范佳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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