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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房贷20年提前还款专题之昆明买二手房的奇葩经历:历经三年,借给对方十几万终于拿到房本

昆明买了三年的这所房子算是拿到了房子。心中的巨石终于落到了地上,这两年来,真的为这件事付出了心血。

2018年,是我做自由职业的第三年,也是我云游四海的第三年,当时刚好在昆明待了一个月,感觉这里气候还不错,就想着在昆明买套房吧,先自住着,以后如果不在昆明了就当是投资,再卖掉。那时候觉得昆明要修通到东南亚的高铁了,未来还是很有发展前途了。

和家里人商量之后就着手开始看房,彼时昆明市区的房价已经挺高了,我手里的六十多万只能买得起一室的小户型,于是便将目光转到偏远一点的呈贡,选定了一个离地铁比较近,单价又比较低的小区,然后就着重看这个小区的房子。

因为怕麻烦,起初我只看一期红本在手的两居室,看了许多套之后好不容易选中了一套,对方说一周左右和我签合同,我就安心等了一周,然后被放了鸽子。这个时候昆明的房子刚好是一波高点,买家趋之若鹜,好点的房很快就会被抢走,甚至还得加价才能抢到。

又看了许多之后还是没有看到几套合适的,看到的我也没抢到,然后就鬼使神差地去看了一套三期还没有下证的三居室。当时一看,这三居室确实是比之前看过的那么多两居室大多了。虽然楼层低了点,是四楼,但是价格却只比一期的两居室贵了几万块,而且房主是着急卖还可以砍砍价。我当时自然是有点心动了的,中介说那就约房主过来谈谈,我就答应了。其实我当时虽然心动,但还是很犹豫的,一来我不喜欢这个楼层,二来这套房不能马上过户。可是房主没一会儿的功夫就来到了这边,没给我太多犹豫和考虑的时间,然后我就一时冲动签了合同。

后来我想了一下,如果我当时回去考虑一个晚上的话,应该就不会买这套房了。我向来是个怕麻烦的人,这套房要等不知道多久才能下证过户,这期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可惜那时候已经看房看得头脑发热了,我那可怜的理智还是败给了一时的冲动。果然就是怕什么来什么,后来这套房就真给我带来了无尽的麻烦与烦恼。

当时约定的房屋总价是66.6万,对方要求先付45万,剩下的21.6万过户的时候付。首期款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但我当时是自己第一次买房,很傻很天真,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反而觉得,现在正好手里有钱,多付点也好,这样过户的时候付尾款压力也小点。但事实上,对方是17年贷款买的这套房,总价50多万,首付10万。也就是说,到我们签合同的时候ta也只为这套房付出了十万多,然后就从我这里一次性拿到了45万。如果ta这时候断供,银行会把这套房子收回,而我可能就什么都没了。庆幸的是ta倒是一直没有断供,每个月按时还着贷款。签完合同去做了公证,ta就将房子的钥匙交给我了。房子是毛坯房,拿到手之后我就找人装修好入住了。

当时约定的是房本下来之后十五天内,对方要办完赎楼与我完成过户,然后2019年七月份我打听到房本已经下来了,约对方办理过户。对方说,ta要年底才能回款,让我缓几个月,出于好意我也就答应了。然后到了年底,我再催ta,ta说还是没钱,让我再等等,这一等就等来了疫情,那几个月我也就没再联系ta。然后疫情缓和之后我再联系ta,ta已经不太搭理我了。到后来我已经完全联系不上ta了,电话永远打不通,微信也不回,甚至我找人写了一份律师函寄到ta身份证上的地址也是查无此人,又给我原路退了回来。

没有办法,那我只剩下起诉这一条路了。不过当时我还是不太想打官司来解决这件事,我只想吓唬ta一下,让ta赶紧跟我过了户就完事了。所以我也没找律师,自己写了一份诉状,整理了一些材料和证据就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因为法院也联系不到ta,所以只能发公告开庭,公告两个月之后正式开庭。

我人生之中第一次坐在法庭的椅子上,整个法庭之中只有我、审判长、书记员,以及下一位等待开庭的原告。我的开庭差不多十分钟就结束了,法官看了我的资料之后说:“你这也没咨询一下律师就直接起诉了?”然后法官跟我说,我这个案子还是有点复杂的,因为第一债权人是银行,无论如何得先满足银行的诉求才能宣判,我需要去和银行协商。而且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我替对方把银行的欠款全部还清,然后法院把房子判决给我,我再通过法院去和对方追讨这些欠款和违约金什么的。后来法官劝我还是先撤诉吧,要么先想办法和对方协商一下,要么就咨询律师和银行协商一下,准备好所有证据再来起诉。

我想了一下,既然无论如何我都得替对方把欠款还清了,那不如还是先和对方协商一下吧。不行的话再起诉。起诉终究是下下策,即便是我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不少的违约金,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肯定都会受到这件事的影响,我不想搞得这么麻烦,只想尽快拿到房本。于是我就先撤诉了,撤诉的话诉讼费是只退一半的,于是我还损失了一千多的诉讼费。

之后我去咨询了律师,律师也建议,看能不能先和对方友好协商,,不行的话再起诉。于是我给ta发了一条微信说能不能好好协商一下,这回ta倒是回了。我替ta还清贷款ta当然很乐意,然后我让ta提供了征信报告,又去查了ta有没有其他欠债被起诉的情况。因为律师说,如果ta有其他债务被起诉的话,这套房子这边一解押,就有可能被法院查封,那样我的损失就更大了。好在这些都没查到,那应该是没有的了。于是我们见面协商了一下,我替ta把欠银行剩余的37万还清,多出来的15.9万,算我借给ta的,ta给我打个条,4.9%的年利率,分五年还完,每月大概还3000。与房贷一样,提前还款减免后面的利息。

我请律师拟定了借条内容,并且在去银行还款当天现场协助我们签合同按手印。未来ta如果逾期不还的话,诉讼费、律师费、违约金都将由ta来出。所以如果下次再打官司我也不需要有什么顾虑了,至少我俩的纠纷也变得简单了,不需要再和银行去协商了。

钱还进去之后,大概等了一周才收到银行的通知房本可以去拿了。然后我和ta约定第二天早上一起去银行拿本,拿完就直接去过户。

约好的是第二天早上九点我开车去ta小区门口接上ta一起过去。可是我九点到了之后,不见ta下来,一直等到九点四十也没见人,发微信没人回,连着打了十几个电话也没人接。我当时又生气又焦虑,不知道这又是什么情况。于是我按照借条上的地址,直接找上了门,我当时心中非常忐忑,不知道这个地址是不是真的。

所幸我敲了五分钟之后,门终于开了,是ta开的,ta说ta睡过头了,气愤之余我也算有些安心了,至少这次ta给的地址是真的。去银行拿到房本之后,就赶往房管局准备过户。我以为这事马上就要告一段落了,没想到奇葩之事还在后面。

当时已经是周五了,我想着当天就把过户办完,还能安心过个周末。到了那,取了号,到窗口提交资料准备办理。工作人员问ta,你这是个人财产吗?你结婚了没有?ta说:“结了”。what?我内心一万匹XX马奔腾而过。我在和ta协商的时候明确地问过ta有没有结婚,ta说没结,合着是骗我呢。但我也没说什么,只想快快拿到属于我的房本,虽然已经很愤怒了,但也只能压抑住自己的情绪赶紧把这事办完。

既然ta结了婚那人家就要有结婚证才能办理过户,可ta又没拿,就只能回去拿。当时已经快要到中午下班时间了,自然就办不了了。想下午再来办,可是又发现,房管局的系统里还没有解押,就只能又拖到下周一了。于是我又在焦虑之中度过了一个等待的周末。

周一之前我就让ta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协助我办理过户的中介也反复提醒ta多次。这次ta倒是没有睡过头,准时到了房管局来和我办理过户。然后我们把所有材料递交给工作人员,准备网签。然后工作人员问了一句,你这是第一次结婚吧?ta说:“呃……,之前还结过一次”。我当时就在心中大喊了一声我X,看来这厮还要继续折磨我啊。

果然,工作人员问了一下ta第一段婚姻的时间,发现与这套房属于ta名下的时间是重叠的。需要ta们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协议,而且有可能还得ta前任过来签字对房产进行确权。ta说ta只有离婚协议,离婚证在第二次结婚的时候已经被民政局收回了。那房管局这边就必须得有离婚协议原件,要看有没有这套房的产权分割情况。

等ta拿回离婚协议,我才知道,ta不光已经结了两次婚,还有一个小孩,而且13年生子,19年才第一次结婚,然后隔年就离了,没几天就又开始了第二段婚姻,这真的是让我大开眼界了。不过这是人家的私事与我无关,但是ta故意欺骗我,向我隐瞒结婚的事实,却是实实在在地侵害了我的利益。别的不说,至少浪费了我好几天的时间。而且我如果之前知道ta已婚的话,很可能会要求ta在借条上增加伴侣为担保,这样也能降低一些我借钱给ta的风险。而现在我知道ta如此不值得信任之后,对我借出去的这笔钱又增添了几分担忧。

ta将离婚协议拿过来之后,我们继续办理。但是工作人员这时也有点不会了,可能他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回来跑了好几趟去请示领导,后来一位领导直接来到柜台前向我们了解情况。开始说,虽然有离婚协议,但是ta这个情况还是必须得前任来确权才行。然后ta说,这套房子和ta前任没有一点关系,首付和月供的钱都是ta付的,而且ta现在也根本联系不上ta前任,两人早就互相删了联系方式,没有了任何的来往。我当时已经有点绝望了,这房子看来是过不了户了。好在这时又来了另一位房管局领导,仔细看了我们的材料,发现这个房本下证的时间,刚好比ta第一次结婚的时间早了一个月左右,可以算作是婚前财产,再加上离婚协议上也写明了结婚期间无共同财产分配,所以只要她有离婚协议和第二次婚姻的结婚证就可以正常办理网签过户,听到这个我才算是松了一口气。

但是第一次网签的合同还是没能生效,因为ta在把房子卖给我之后还改了一次名字,房产本上的名字是ta原来的名字,ta户口本和结婚证上又是新的名字,然后ta手里有两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开始工作人员说,用和房本对应的第一个身份证网签就可以,结果都准备要交税了又发现不行,还是要用新的名字来网签。于是之前的合同作废,又重新签了一份。不过这倒只是个小插曲,最后虽然从早上弄到了下午,但终于还是把过户给办了。多亏了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都比较耐心,没有直接一刀切说不行,最后等于是三四个工作人员商量着才帮我们把这个复杂的情况简单解决,顺利办完了。第二天我终于拿到了属于我的房产本,这件事算是阶段性地告一段落了。后面就看我这十几万的债务,什么时候能要回来了。

过去这两年因为这套房的破事虽然搞得我身心俱疲,但是过户的时候刚好已经过了满两年的期限,帮我省了不少的税费,这算是比较让我宽慰的了。另外,18年装修完这套房之后我就去印度旅行了,然后在印度认识了现在的女朋友,后来就追随她来到了广东,现在成为了一名幸福的广东人。如果没买这套房,我俩肯定是遇不到的,后来我每在午夜梦回,后悔买这套房之时,只有想到这个才能获得一些心理上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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