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3、二手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4、普通住宅标准增添实际成交总价低于750(含本数)万元的限价要求。
此外还有这些细节需要注意
1、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多次离婚记录的,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即追溯3年内所有离婚记录。
2、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一方的名下。
3、《通知》规定的社会保险证明,是指在本市就业缴纳的社会保险,不包括少儿医保等其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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