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勾践反映被冒名上学等问题
调查处理通知
2020年6月24日,由山东省纪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专项工作班,会同济宁、任城区有关单位,对苟静反映的“连续两年被冒领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反映的问题已查明,相关人员已按规定和纪律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苟静,女,现任浙江省湖州市某公司电商部主管。
邱晓慧,女,汉族,1976年11月出生,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中;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她以苟静的名义在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学习。2001年4月,她以苟静的名义加入济宁市任城区师范学校工作。
邱,男,汉族,194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职称,1992年9月至2004年12月在集宁实验中学任教师,2004年12月退休。苟静是济宁实验中学高三时的班主任,邱晓慧是二女儿。
1.关于勾靖参加高考录取的问题。
1997年和1998年山东考生高考成绩由省招生办分发给各市县(市、区)招生办,高中公布在名单上。考生可以通过省高考168热线查询。在从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获得苟经高中入学考试和高考成绩及相关材料后,发现苟经高中毕业考试语文成绩为A,数学、英语、物理成绩为B,政治、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补考)成绩为c,1997年7月, 苟静在济宁实验中学农村作为一名应届理科生参加高考,成绩551(满分900),在济宁市任城区1588名理科生中排名308。 当年山东高考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607分,济宁学院(理科)583分,中专(理科)575分,中专(理科)549分。苟静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中专(理科)录取分数线,但没有填报志愿,选择在原高中复读。
从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获得勾靖高考成绩及相关资料后,发现勾靖1998年7月高考成绩为569分(满分900分),在任城区1710名理科生中排名265。当年山东高考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625分,济宁学院(理科)600分,中专(理科)570分,调整为555分。苟静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调整录取分数线。苟静当年志愿填报泰安人口学校和武汉生物工程学校。她选择服从调剂,考上了湖北省黄冈水利电力学校。当时学校是省部级的公办重点中等专业学校。1998年,济宁市计委签署了30名受委托学生的招生计划,经山东省计委和省教育厅批准后,纳入当年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勾靖高考档案转校。她在电厂和电力系统学习了2年,完成了所有的学业。学校颁发了她的中学文凭。
经调查,苟静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中专(理科)录取分数线,但我没有填报志愿,个人身份和高考成绩被邱晓辉冒用。郭靖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中专(理科)录取分数线。填了志愿服从调剂,考上了湖北省黄冈水利电力学校。我是按程序正常录取的,没有当年冒名上学的问题。
第二,关于邱晓辉以勾践的假名上学。
1997年7月下旬,苟静因为选择在原高中就读,按照学校要求上交了准考证。邱在俞静不知情的情况下,用邱晓辉的照片代替了考卷和准考证上的照片;俞静学生档案涂改,父母姓名改为“邱”、“苟淑玲”(邱晓慧母亲姓马),家庭住址改为王近山(邱晓慧小舅子,济宁市任城区建设银行职员)。地址也是济宁市漯河路9号任城区建设银行的地址;以苟静的名义填报志愿,委托中专志愿中的培训班填报为济宁警官学院、北京煤炭工业学校、济宁商学院。邱将涂改后的勾靖考生档案卡交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务处审核后,报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时任济宁实验中学副校长兼教学部主任的李耀丽和时任任城区招生办副主任的张勇未能尽职,未发现档案卡有任何改动。
1997年9月,邱晓辉以苟静的名义考入北京煤炭工业学校(中专二年制,每年提成费4400元),邱涂改的苟静学籍档案转到北京煤炭工业学校。根据预约地址,学校将录取通知书发送至济宁市任城区建行。根据邱的要求,王金山找到了苟静的录取通知书,交给了邱。之后,邱晓辉带着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在郭靖复读期间,邱利用整理学生档案的便利,为郭靖伪造了学生档案。
第三,关于邱晓辉的户籍造假。
1997年9月,在邱的要求下,邱银水(时任兖州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邱的亲戚)与时任兖州市公安局派出所所长的联系,由安排户籍民警栾为民违规为邱晓辉出具虚假户籍材料苟静。邱晓辉的大哥秋桐(2015年1月因病去世,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汤口派出所民警)持有虚假户籍材料。经过时,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户籍民警李秀芳伪造了一份假的《户口登记证》,户名为苟静,住址为济宁市任城区徐庄镇。之后邱晓辉凭此证将户籍迁到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当时北湖派出所所长韩宁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不到位,是伪造户籍证明的失职和责任。
四.邱晓慧参加工作,改名。
2001年4月,邱晓辉以苟静的名义参加了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工作。档案移交给原任城区人事局,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时任任城区教委副主任(主持人事科工作)的崔玩忽职守,在邱晓辉的档案中没有发现不一致的相关信息,导致其通过考试并被录用。2001年8月,邱晓辉利用在学校办公室工作和保留学校公章的便利,在户籍更名申请材料上私自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在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将户籍名称由“苟静”变更为“邱晓辉”。当时任城区师范学校办公室主任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不到位,存在失职渎职问题。为了帮助邱晓辉改名,2002年1月,秋桐(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稽查大队副队长)请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副局长李锋、李营派出所所长鞠建一协助协调。居建一安排户籍民警王将户名从“苟静”改为“邱晓辉”。
V.邱家与勾践的交往。
2020年6月23日,邱携妻子、二儿子、大女儿前往苟静的家乡济宁市任城区街,向家人了解苟静的近况及联系方式。6月24日,邱和二儿子乘坐从曲阜到湖州的高铁,找到苟静解释并道歉。他们当天11点02分到达湖州。查了一下相关的道路交通监控视频,发现两人是12: 30到达玉京所在的工厂门口的。13点,邱进入玉京所在的工厂,儿子在外面等候;秋一直等到19: 30才离开工厂,因为苟静拒绝和她见面。当晚,他们在湖州织里的江南大酒店(靖江路)住宿,6月25日8点05分乘坐高铁离开湖州前往济宁。在此期间,邱没有其他同事。
根据上述调查,对有关人员按规定和纪律处理如下:
1.邱晓辉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撤职,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开除党籍、退休。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对其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
3.原济宁市兖州区政协副主席(已退休)、时任兖州市王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邱银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
4.济宁市兖州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兖州市公安局孟晓派出所所长王伟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
5.秋桐,原济宁市公安局长沟派出所副所长,时任任城区分局汤口派出所民警、任城区分局巡视员大队副队长,因发现其生前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开除党籍。
6.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孟晓派出所所长栾为民是兖州市公安局孟晓派出所的常驻民警。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党政事务中被撤职。
7.李耀丽,济宁实验中学退休教师,时任济宁实验中学副校长兼教学部主任。他违反了工作纪律,在党内给了他严重警告。
8.张勇,济宁市任城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七级),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副主任。他违反了工作纪律,在党内受到了警告处分。
9.李秀芳,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长清派出所民警,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民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党缓刑一年,开除公职。
10.韩宁,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所长。他违反了工作纪律,在党内给了他严重警告。
11.王,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法制大队民警,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民警。他违反了工作纪律,在党内受到了警告。
12.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退休干部鞠建义,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分局李英派出所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解除其在党内的职务。因为没有在党内任职而退休,在党内受到严重警告,并减少了退休福利。
13.李锋,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副局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应当解除其在党内的职务。因为没有在党内任职而退休,在党内受到严重警告,并减少了退休福利。
14.高,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他违反了工作纪律,并在党内给予了警告。
15.崔,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局退休干部,时任济宁市任城区教委副主任。他违反了工作纪律,应该被开除党籍。因为没有在党内任职而退休,在党内受到严重警告,并减少了退休福利。
目前,专项工作班已将邱晓辉以假名取得的学历以及涉及省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按程序处理。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深入调查,认真处理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妥善解决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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