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容院、KTV等消费场所,消费者往往为了方便,将自己购买的商品存放在商店。但在某些地方,这种客服已经变成了店员的福利,消费者可能还蒙在鼓里。
顾客在美容院使用的精油
店员偷偷用在他脸上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徐女士在美容店发现自己有一罐精油,用在店员脸上。
一年前,徐女士在鄞州区吴乡镇的一家美容店购买了一套美容产品,并定期在店里进行美容保养。为了省事,美容产品都存放在店里。
去年冬天,她因为家里有事几个月没去。直到最近,徐女士又进了美容店。
她回忆当天美容店客人很多,于是徐女士就挨个小包间停下来,看看哪个房间准备好了,让她提前排队。走到一个房间,看到一个店员在脸上抹精油。精油盒的标签上写着徐女士的名字。
“怎么回事,我的产品,店员用的怎么样?”徐女士大怒,找到了店长的理论。
后来证实是店员私自偷了徐女士的精油产品。商家道歉,同意赔偿徐女士一瓶新精油。
鄞州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商品仓储是商家提供的增值服务,即使不收费,也要承担妥善保管的责任。因商家管理不善造成商品丢失、损坏或被盗的现象,商家有赔偿的义务。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商家在存放商品时,要开具押金收据,如果购买的商品捆绑了服务,商家也要在成交单据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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