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措施已经在本市零售场所广泛实施,但在流动摊贩较多的菜市场是否可以实行“限塑令”?今天上午,记者在一些菜市场发现,中小型塑料购物袋已被取消,摊主只提供大型塑料购物袋。经营多年的摊主告诉记者,买塑料袋的人很少。"我已经三个小时没卖塑料袋了."
资料图 新华社供图李葆华菜市场位于永定门外,是永外地区唯一的综合性菜市场。我一进菜市场大门,记者就发现墙上贴的海报上注明“从5月1日起,北京超市、集贸市场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违者将依法处罚”,同时“塑料袋收费标准为大袋0.3元”。每个摊位上还印着一张A4纸的塑料购物袋收费通知单。
市场摊位上有菜市场统一印制提供的塑料购物袋。“拿个包。”一位顾客来到鸡蛋摊。"这种购物袋收费3美分."马,在菜市场摆摊10多年,主要卖各种蛋制品。在他的摊位上,有两大圈手撕塑料袋,只有一叠薄薄的塑料购物袋用来充电。他告诉顾客,带把手的塑料购物袋要收费;卷好的手撕塑料包装袋属于食品包装,不收费。
蔬菜市场负责人宁表示,随着这一变化,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大大减少。“从早上7点到现在10点多,付费的塑料购物袋一个都没卖出去。”马梁光说,手撕包没有把手,很多人不喜欢。大多数老人习惯于携带尼龙袋或布袋购买食物。
我装了满满一包鸡蛋,却发现提不回家,顾客有点担心。东城区永外街的青年志愿者马上递上了一个环保布袋:“以后塑料购物袋就不免费了,鼓励再背布袋。”志愿者还向顾客分发绿色垃圾袋和其他灰色垃圾袋,鼓励他们回家进行垃圾分类。
今天上午,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也来到了李葆华市场。东城区永外街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志忠告诉记者,“从5月1日起,各类商品零售市场将实行‘一日两游’。从目前的检查情况来看,没有发现违规情况。”
根据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本市禁止生产和销售超薄塑料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如有违反,将根据违反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除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外,对首次违规者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再次违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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