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近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提出,以降低碳排放强度为目标,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接收省外清洁能源。
在中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总体战略目标下,广东省作为经济大省,承担着重要的节能减排任务。《规划》提出,中国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调整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转向创新驱动。
根据《规划》,到2025年,广东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9%,天然气消费量达到 430 亿立方米。
近年,广东省能源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一次电力及其他能源的比重分别约为33%、26%、11%、30%,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9%,较 2015年提高 4.4 个百分点。
此前,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则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能源结构调整重点工程
1.海上风电。新增投产三峡新能源阳西沙扒二、三、四、五期,中广核汕尾后湖、惠州港口一期,粤电阳江沙扒、湛江外罗二期、湛江新寮,国家电投揭阳神泉一、湛江徐闻,大唐汕头勒门I,华电阳江中节能阳江南鹏岛,珠海桂山二期,明阳阳江沙扒300MW科研示范,华电阳江青洲三等项目;开工建设惠州港口二期PA、港口二期PB,汕尾甲子一、甲子二,揭阳神泉二、靖海,汕头南澳洋东、勒门(一)、海门(场址一)、海门 (场址二、三)以及阳江青洲、帆石等场址项目;建设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2.核电。新增投产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项目;推动陆丰核电、廉江核电、惠州太平岭核电3-6 号机组、岭澳核电三期等后续项目开工建设。
3.气电。新增投产东莞中堂、东莞宁洲、惠州丰达、广州开发区东区“气代煤”、粤电花都、大唐国际佛山、大唐国际宝昌、汕特燃气、肇庆鼎湖、东莞洪梅、惠州博罗等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新增广州珠江LNG二期、深圳光明、东莞樟洋电厂扩建、惠州丰达二期等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以及南沙横沥、顺德龙江等一批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装机约 100 万千瓦)。
4.抽水蓄能电站。新增阳江、梅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惠州中洞、云浮水源山、肇庆浪江项目、梅州五华二期、阳江阳春二期等项目;推进河源岑田、汕尾三江口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
(选自《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5%,以占7%的能源消费支撑了占全国11%的经济总量。广东省能源局6月数据披露,“十三五”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5%,以占7%的能源消费,支撑了占全国11%的经济总量。2020年,全省单位GDP能耗0.345吨标准煤/万元,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位居地区前列;全面完成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除了调整能源结构外,《规划》提出了降低能耗的具体目标,到2025 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5 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 2020 年下降14.5%,新能源汽车销量占新车销售量比例达20%以上。
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管控将进一步加强。9月,广东省发改委印发的《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将“两高”项目范围暂定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的项目。(详见报道此前报道“广东发文遏制煤电、石化、化工、钢铁等“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
《规划》还要求,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
绿色产业发展重点工程
1.清洁生产重点工程。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创建清洁生产标杆企业,加强清洁生产能力建设。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创新工程、清洁生产产业培育工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程、农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
2.环保产业重点工程。开展钢铁、石化、纺织印染、水泥、造纸等行业关键工艺和技术节能装备应用示范推广工程、重污染行业废水处理与再生循环回用技术与装备应用示范推广工程,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和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与装备示范工程、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与装备示范工程。
3.推进绿色技术创新重点工程。创建10家国家级绿色企业技术中心,培育100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推广1000项绿色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在绿色技术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立绿色技术交易市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技术银行建设。
4.绿色金融重点工程。实施“金融+生态”工程,推动金融机构将环境评估纳入流程,在投融资行为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创新丰富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保险、绿色投资产品支持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一批合宜适用的绿色金融标准,推广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标准,打造环境信息披露“先行示范区”。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行动。
(选自《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
采写:南都记者 黄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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