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茫茫的老路慢慢地一个人走。太阳已经西斜的时候,前方远处出现了一个城堡群的轮廓。
沿途经过很多地方,随处可见人来人往,修士的文生佩剑穿梭其间,苦谈当今天下的局势,都在赶路,但魏无羡有时会停下来倾听修正界的动向。
金光瑶的尸体死亡后,在过去的两年里,各先文士族之间的势力消除了这一长度,轮流掌握了权势。特别是以蓝色、江两家为龙头。尼某紧随其后,金某很难再回到当初如日中天的气势。金玲与统率修仙界10年的收敛相比,他是一个刚刚被淘汰的未经锻炼的年轻宗主。(莎士比亚)。
几个大家庭战斗到最后,不知道谁赢了,也不知道谁输了。(莎士比亚)。
魏人羡慕旅行时,偶尔夜间打猎,他宽容地处理了几起离奇的杀人事件,悬赏金。犯罪的人都是士族名门以后,都成了游手好闲、横行霸道的习惯。
作案手法非常怪异,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和普通人做的事情不同。
但后来案子自己解决了。凶手是鬼。死了很多年。家里的人都死了,羊肝里只剩下一个哥哥。他哥哥还是一个不走前途的人。这个鬼的动机很简单。希望哥哥名声大振,但他为了这个目标依附于人,召集畸形的集团策划了一系列谋杀案。
这个畸形的群体由纨绔子弟组成,放荡的骷髅,任性的行为,做一切刺激的事,仗势欺人,包括杀人。
这个鬼先依附于贵族儿子,然后经过他的手组织了这个帮派,由于人的胆识和智商,他成了首领。之后,他分别依附于这个帮派的各个成员,制造了一个谋杀案,手法的时间和地点很不一样,完全不能让人联想到。(莎士比亚)。
但神奇的是,他哥哥是第一个发现线索的人,但事实是他给他哥哥留下了线索。老百姓一时人心惶惶,这时候谁只要破案就成了大球。他把机会留给了他哥哥,最后他哥哥亲手解决了这个案子。
鬼为什么要帮他哥哥,因为他哥哥本身修得很好。但是一直不出名,和他的性格有关,比较木讷。即使妖怪清除了恶魔,做了很多好事,也没有人知道。没有人问。(莎士比亚)。
魏富网在追这个案子的时候已经发现了这个鬼的动机。
后来他哥哥一举成名,但他不知道他弟弟永远被打到十八层地狱,无限痛苦。
有一天,魏富网在面馆吃面条,一边看书,一边听故事人的故事。他爱上了一个仙人。(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读者》)摆在他面前的路有两条,一条是背叛魔道,就会被魔族追赶。第二,到达先导,就会被先导追逐。因为爱情,两面不是人。最后,他离开魔道,陷入轮回,投胎转世,想成为来世被欺负的好人,洗刷以前的罪恶。可惜的是,抱着他的妻子让他堕胎,他不能做人,但杨秀33岁了,要等33年,他才有了新的转生机会。(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一个女人)他恨那个女人。因为阴间特别难熬,所以可以说是天上的一天、人类的一年、地狱一世。
爱情是对自己的毁灭。有多少妖怪爱上了人类或神仙,最终都到了神刑灭的最后。(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爱情名言)
恶魔爱的那个仙人不接受他,因为四面八方的憎恨,他开始破坏,把那个女人的家人搞得一团糟。他们找人超过了他,但他讨厌,不愿原谅。最后,他们请来了深深的道士,把他消灭了。(原谅莎士比亚)。
魏富网听后沉默了很久,他说:“爱情不能毁灭。应该重生。”
让我想起为什么蓝忘机发现牺牲的没有魏无羡后,没有放弃他,找回他,尽一切力量保护他,和他一起前进,和他并肩作战,他的家人有足够的能力接受他。(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家人)原来,这叫重生。
而且他也走了很多路,有时站在十字路口,魏无羡地问自己。哪条路是回家的?但是没有人能告诉他,他有一千条路,不能回家。
本来没有家,但有时他会幻想,因为一个人去很累,所以会感到孤独。(莎士比亚)。
船慢慢离开云梦的时候,他死了,抓住了船的边缘,他以为不再想念了,但听到莲花伍德这种熟悉陌生的话时,双眼不能不湿。(莎士比亚)。
漠北路很远,他记得自己爬了多少山,越过了多少河,只是衣服厚厚地过去了,天气越来越冷,天空飘来雪花。(莎士比亚)。
他踏上兰陵的那天下着大雪,看着过去洁白迷茫的一片,眼睛里充满了世界上所有污秽都无法说出口的苍凉,眼睛越来越大,说话越来越慢。(莎士比亚)。
金林大的大门仍然像以前一样奢侈华丽。门前的长颈鹿展示着尊贵和威严。即使相隔很远,也不能停下脚步。师父在里面。但是他不能进去。光想看柱香就进不去。(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他是一个没有身份的人,除非金玲召唤,否则不能出入金林大。
慰安妇网长
一个盒子转交给守门的修士,恳请他们送到金凌手中。离他生辰也近了,便算寿礼吧。
怕被人看出端倪,他快步上马,离开。
扬鞭疾驰,风扯直长发,扯回昨日记忆。
现世安稳,一切已经尘埃落定。每一个人都过得很好,都有自己的人生。而他,只是个意外,这个意外最好埋没在不为人知的地方,永远不被发现。天地万事万物,皆有其内在的规则,这个世上,只要一个魏无羡就够了。从此以后,天涯各路,也不会再见面了。
剩下岁月里,也许在某个安静的夜里,也许有一天他会路过姑苏,那些彼时年少的记忆都会浮上心头,他和那个白衣少年的点点滴滴,然后低头微笑怀念着心中的影子。
庆幸着,这一生被献舍的他能遇到,这样一个男人,这样一个蓝忘机,这样一个爱魏无羡的男人。
以前渴望自己能拥有一个安逸的下半生,或许种田纺纱笑看日升日落,或许泛舟垂钓畅游江海,如今,他终于可以放下前半生的恩怨纠缠,去展望这阔大壮观的天地,去看前世来不及看的青山绿水,翱翔于九天之间,手抚悠云,仰望星辰。
走过落日长河景色壮美的塔里木河,走过延绵千里终年积雪不化的长白山,走过数十日见不着一个人影的广袤沙漠。
有寒意笼罩而来,魏无羡停下马,解下酒壶,灌下一口又一口烈酒,唯有这样才可以抵御他的空虚和苍凉。
原来,即便自由了,他还是感到寂寞。
看着天边的黑云慢慢地散去,第一缕阳光穿透云层,一道一道金光,光彩万丈,天边的云朵亮了起来。静静地看着这微妙的变化,魏无羡感觉到心跳的速度加快了,最后,阳光普照大地那刻,他扬起手臂,拥抱那一缕温暖,想把阳光抱在怀里。
不知不觉,他已在天地间,流浪了一年。
破旧的小酒馆里,黯淡的烛火摇曳着,走路的人摸索着前行。这座小客栈现在住满了被风沙困住的人,懒散惯了的店小二缩在墙角睡去了,也不管这些商旅壮汉,他们爱干什么不干什么,有事就过来拍醒他。魏无羡对着桌缝里嵌满黄沙的破旧桌子,喝着边塞特有的白烧酒,入口辛辣烈,下喉如刀割,肚里一团火,突然想起,除夕快到了。
而他,已经在关外漂泊了很久,那一日,他掸掸斗笠上塞外风沙,将目光投向关内。
旧地重游,景色依旧。
玄正四十一的除夕夜饭,他在马背上啃着干粮渡过。
除夕是一年中最为盛大的节日,人们的脸上洋溢着喜气,在外地不论游历的、求学的、经商的、做工的全要赶回家中团聚。
魏无羡倒骑马背上,有一口没一口吃着干粮,注目远处村庄,但见家家挂灯,户户结彩。什么如意灯,吉祥灯,福灯,寿星灯、双喜灯、各种动物灯个个扎得精致明亮,都是花色的灯笼,一排看过去,惹人醉目。村民进进出出,奔走穿梭,一派喜庆的气象。孩童手中拿着瓜果和爆竹,小姑娘勤劳的打扫自家庭院,老人们细致的贴着对联。
魏无羡淡淡看着,不是不向往那份其乐融融的热闹,只是默默体味这份寂寞。
寒夜有冷月斜挂东南,一阵风吹过,身边的高树树枝晃动发出呜呜啸声。
“嘭……”一声巨声,天空上扬起灿烂的烟花,漫天的烟花,一下子绽开,美丽的绽开后,便是掉落,一个一个的烟花升了上来,绽开,绚烂出最美的光彩。
魏无羡伸出手,虚空抓了抓,想握住什么,却是手空空。
解下腰间的长笛,轻轻地抚摸着,才放于唇边轻吹。
笛声断断续续地响着,曲不成曲,乐不成乐,断断续续后便是一片沉寂。
看着萧瑟的寒风中,叶子一片片飞起,一片片落下,他的心静静地跳动,却也是掩不住悲伤。
“花自飘零,叶会归根。那我呢,我自己呢,最后是在哪里?”
……
日刚过午,古道荒凉,草舞雀飞,四周的天气炙热如炉。
策马飞驰在烈阳下,长长的身影在驿道上拉出深黑的弧线。
魏无羡一身黑色纱袍,戴了斗笠遮住面容。
前方,一座茶棚在望,勒马回缰,魏无羡下了马,走进茶棚。
环顾四周,背对他一桌已有几个人占据了位置,魏无羡淡淡掠过一眼,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招手唤来小二:“凉茶,越凉越好!”
“这里有家茶棚,走,去喝茶!”
几道剑光刷的停在茶棚不远处,魏无羡抬眼看去,长剑纷纷收入剑鞘,想是去那郊外纵猎归来的子弟。
声到人到,一大群人走了过来,来人有五六人,身穿各色家纹袍,缭乱风光,眉目间笑意洋溢,意态飞扬。
魏无羡眼角一挑,从衣着来看,都是他熟悉的世家。
他们嬉笑着拥进,叫唤小二,擦拭桌椅,小二被使唤得晕头转向,一时热闹非凡。
一行人将桌子坐得满满当当,有人拍着桌子叫上茶,一个头系抹额的白面少年掏出一方绣着云纹的雪白帕子拭汗,笑道:“金凌,数月不见,你的修为精尽不少,今日收获,属你最丰了。”
魏无羡心中一动,凝神看去,午后炽烈的阳光照进来,正照在那少年脸上,衣上刺绣精致无伦,在胸口团成一朵气势非凡的白牡丹,眉间一点朱砂,标准的兰陵金氏公子装扮,此刻满面傲然之气,闻言轻轻一晒:“过奖,不过雕虫小技耳。”他说着“雕虫小技”的谦虚之辞,神情间却一点也没有谦抑的意思,想来对自己的修为,也自负得很。
“思追,你可别夸,一夸他就上天了。”另一个蓝家子弟禁不住从鼻孔哼了一句。
“蓝景仪,闭嘴吧你。”金凌站起,单手按桌,喊出这一句后便虎踞龙盘的瞪视着四周人,大有你不赞同我我就骂人之势,他身侧,是方才蓝家的那个少年,拉了拉他衣袖,低声道:“别,别,坐下,坐下.....”
另一个少年摆了摆手,道:“你们两个烦不烦,先说正事,今日碰上的玉带河怪事,那依各位之见,当如何处理呢?”
靠近青城东门一带,河水清浅,常有妇人浣衣洗菜,小儿游泳,几十年来从未有淹死人的祸事发生。这几天不知道为何,忽然有几具浮尸出现,血肉模糊,似是被撕咬过,惨不忍睹。几个少年夜猎路过恰巧碰上此事。
蓝景仪皱眉道:“玉带河通往二道河,若水中有怪物,岂非广陵也不安全了。”
倒是那叫思追的少年颇为八面玲珑,微笑道:“我倒是有一对策。”
“说说看。”
少年仍是不紧不慢,条分缕析:“此事颇多蹊跷,若是人为,可令仵作化验尸体,查明身份,探查死因。有嫌疑人等,可画影图形,全城围捕。如是邪祟作乱…”他顿了一顿,接着道:“玉带河水道纵横相连,可各关口宜设密网,将水道分隔成各个区域,逐区拉网排查。水中纵有什么精怪,也难逃搜查,不足为惧。”
他说完看着另外几个人,“你们以为如何?”
少年们连声附和,“听着倒也挺有道理的。”
魏无羡静静听完少年的话,忍不住投去了赞赏的目光。
修真界虽然士族大家林立,但彼此之间,等级森然。休说士族与寒门之间不通婚,不同席。就是同为士族大家,还有高姓与末姓之分,此为鸿沟,概莫能逾。而这位叫思追的少年所系的抹额乃是蓝氏亲眷子弟才有资格佩戴的云纹抹额,看样子是位聪慧端庄的公子,倒是不知是谁教出这么优秀的弟子。
“含光君和魏无羡怎么还不来?”
魏无羡端着茶杯的手震了震。
“你也知道魏前辈向来不爱御剑,就爱骑着小苹果到处走,照这个速度如何赶上我们,也就含光君有耐心陪着他。”
“你懂什么,这叫恩爱。”
“哦!”
“呀!”
魏无羡缓缓喝茶,一边听着那厢议论,他们转谈起风月异事,谈起心爱的话题越发兴高采烈。谁家的歌动人,谁家的舞惊艳,谁家的仙子最美貌,谁家的更才艺无双……越说越兴奋,倒是欢声不断。
中午的阳光从窗外穿绕而进堂内,斑斑的地面上尘土枭枭浮了起来,春天的味道越来越浓了。
那名叫思追的少年忽然站了起来,“含光君魏前辈到了。”
有些事,感觉就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一样,谁也改变不了。
午后的风灼热的刮过。
这一刻的茶棚,突然安静下来。
阳光猛烈的射进来,射进了魏无羡的眼,他眯起眼。
迎面走来的是一名黑衣男子,容貌俊秀,入鬓长眉,肤色洁白,腰间别一管漆黑长笛,垂下鲜红穗子。
魏无羡突然微有些恍惚,记忆的流水渐渐倒溯,水波尽头走来那个苍白俊美的男子,与他重合。
魏婴身姿一定,目光一轮,一双眼乌黑灵动,亮如星辰,面不改色脚一勾,拖过一只木凳坐下。他回头懒懒一笑喊道:“蓝湛,别管那只驴了,它又不会跑。”
魏无羡循声望去,一道高颀挺拔的身姿缓步从树下走了出来,飞袖流云,衣带当风,仪态从容。
男子,俊雅至极,清冷至极。
造物偏爱,十五年星霜换月,未曾褪去他皎皎如月美如冠玉的容颜,浅色眼眸清冽如惜,却辉光沉淀,意蕴深厚。风华气度,较当年冰凌般清涩薄锐的青年,更为沉稳和内敛。
魏无羡静静注视着他,直到那抹身形进入茶棚,月白隐云纹的长袍流水般拂过深青木质长凳。依旧是一身素衣若雪,却穿出了久居上位世家仙首的肃穆端方,每一举手投足,气度雍容,深沉静远。
魏无羡思潮起伏感慨万千,却最终什么也做不了。
几位少年起身施礼,蓝忘机轻轻颔首,眼神冷淡无波,自有那无言的威仪。
自他们二人坐下后,几个少年显得极有规矩。
魏婴端起一旁酒坛先干一口,顺手拿起块糕点塞入口,然后一脸笑眯眯道:“孩儿们久等了,坐这破驴,慢如虫爬,真是恼心。哎这糕点真不错。”说着又捞一块全塞到嘴里。
金凌低声咕哝:“有剑偏不御,也不知道要恼谁。”
魏婴转头一挑眉毛,“你有意见?”
金凌道:“没有。”
蓝思追执起茶壶,倒了一杯茶,送到蓝忘机手中。
蓝忘机托着茶碗,静静地饮茶,偶尔与魏婴说两句话,姿态优雅。
魏无羡眼光掠过他修长而骨节均匀的手,不动声色,好整以暇的观赏,这个人还是很冷,很沉默,很面瘫……不爱说话,看不出喜乐……一大堆毛病。
而坐在他旁边的魏婴,谈笑风声磊落自然,举手投足之间有风流态度,却又不失男儿豪气。
“这么多酒菜,你们不会打算让我一个人吃吧?”
刚开始围在一起吃吃喝喝的少年们都兴奋得不行,但等魏婴蓝忘机两个坐下来后,他们反倒拘束不敢乱动了。
“随心。”蓝忘机淡淡开口。
几个少年这才重新执起了筷子。
“金凌,你的脖子怎么样?”魏婴看似随意,但却心细如尘,金凌的脖子在狩猎时被精怪的爪子轻轻割过,虽然只是割破皮,但还是流血了。
“一点小伤,不碍事。”金凌毫不在意道。
“你最近剑法练得如何了,是不是偷懒了?”
金凌极度不服气道:“刚才他们还说我的修为精进了很多,肯定不用你操心,练得好着呢,对付普通高手不在话下。”
“要是遇上一流高手呢?”魏婴问。
“逃不过就躲吧。”金凌翻了白眼,慢吞吞道。
“躲不过呢?”
“躲不过,就以卵击石。”
魏婴毫不犹豫,恶狠狠的拍了一记金凌的脑袋,“我让你以卵击石。我先看看你这个脑袋里面都装了什么玩意儿。”
金凌被拍得一缩,立刻暴起,“魏……”魏无羡三个字话到一半,生生住口,瞬间想到蓝忘机在此,只能瞪眼恼怒道:“你又打我!”
魏无羡就是故意整他,让他难堪,让他不爽,气死人。
魏婴眯起眼睛,摩拳擦掌,“你欠打!倒是说说去哪学来的话,要是你舅舅在这可就不是一巴掌的事了,紫电不抽得你皮开肉绽你都不长点记性。”
金凌面色一变,苦着脸悻悻道:“别,别告诉舅舅。他现在……”
“嘘。”魏婴忽然做了个噤声动作。
金凌一脸不解的望着魏婴,顺着他的目光,几个少年也齐齐抬眼看去。
那一角很偏僻,一人宽袍黑衣,身材削瘦,戴着纱笠,静影沉璧。别说不辨男女,连想看出那里有个人都很困难。
察觉他们的视线正若有若无的飘来,魏无羡对着茶盏,淡淡的笑了。
满堂的人都放下碗看他,他却毫无所觉似的只看着自己面前的酒杯。
一只手,从宽大衣袖伸出,色白如精绝美玉,动作轻慢的将酒水送到斗笠下饮尽,意态洒然。
魏婴挑了挑眉,笑眯眯道:“吃东西,吃东西,别盯着人家看,多没礼貌。”
这厢立时恢复了原本欢快的氛围。
魏无羡始终静静坐着,有一搭没一搭听着他们高谈阔论,不言不动,茶棚里的风拂起他笠下轻纱,偶有露出玉白的下巴一晃而过。
魏无羡想想也休息得差不多,出了茶棚,去牵他的马。
“我们也该启程了,别耽搁了樊城那边的事……”
“嗯。”蓝忘机起身,去牵小苹果。
马棚就一个,小苹果和魏无羡的马都在那里栓着。
魏无羡正在解缰绳,察觉到了来人的脚步声,手顿了一下。
蓝忘机淡淡看着前方斗笠男子纤长背影,和在风中翻飞的黑发,只是一瞬他便别开目光,越过男子身侧,解开小苹果的缰绳。
蓝忘机转过脸来时,正迎上魏无羡扬起的脸,隔一层纱幕,蓝忘机凝定如渊的目光,遇上了他。
流纱浮动,一层纱缥缈如蒙蒙雾气,他在雾气后静静端详,他在雾气前凝视。
这一刻静默没有来由。
有风轻撩起他的一角纱幕,从蓝忘机的角度,只隐隐看见他下颌的线条精致而苍白。极静,没由来的,他似乎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这种感觉连同男子极致的苍白,都令蓝忘机莫名惊心。
有一丝淡而清晰的檀香气息拂过魏无羡的感官,他眼色里有些细碎的明灭的情绪,如河灯漂浮在水上般摇曳光影。
寂静无声,魏无羡纵身跃上马背,执起缰绳,黑色宽袖下露出清瘦的腕骨,手指优美,指节分明,行动间力度美妙,却又透淡淡疏离。
只是,蓝忘机想,太瘦了些。
那黑色长袍,想来原本是合身的,却有些晃荡。
男子有意隐藏相貌,似乎不想被人认出。看着他的背影,蓝忘机努力在脑中搜寻,他是否是认识的人。
他沉吟着想,太瘦了,在他的记忆里,没有见过清瘦至如此的背影。
所有人都被抛在身后,他们声音随风时近时远,传进他的耳中。
“温宁呢?”
“鬼将军就在附近的树林等我们……”
又听细微的奔跑脚步声传来,“公……公子……我在这呢。”
魏无羡忽然停下,却没有回头,削瘦的肩膀,黑色的旧袍,仿佛一道萧瑟的风景。
枝叶瑟瑟声清晰可闻,温宁目光不经意掠过前方骑着马的男子,怔了怔,盯了须臾,露出微微迷惘的神色。
很像....那个人。
若非现在的公子就骑在小苹果身上,温宁几乎自己要以为他就是魏无羡。
可惜....….他不是。公子的原来的身躯早已化成齑粉,只是恰好背影相似罢了。
走了良久,一直到听不见他们的声音,魏无羡才停下。缓缓伸手,掀开面纱,有什么东西,重重坠落在他的手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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