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时评
朱子勋
碳减排对优化和重组我国能源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不仅协调高能产业,还能建立新能源结构。这种旧关系很重要。(莎士比亚,温斯顿,能源,能源,能源,能源,能源,能源)。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也强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决不手软,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但体现差别化,不搞一刀切”。
一段时间以来,因个别地方“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的行为成为舆论争议焦点。从先前主要针对电解铝、钢铁等高能耗和高排放行业直接进行限产停产,到后来瞄准与减排目标直接关联的电力领域进行拉闸限电,9月下旬以来,“限电潮”影响到全国多个省份。而由于受到限电限产影响,随着“十一”假期新能源汽车出行量大增,让高速公路上本已不堪重负的充电桩雪上加霜。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停产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反对不作为、乱作为”。国家能源委会议也提出“推进实现‘双碳’目标要科学有序、从实际出发”。中央多个会议和文件透露的核心要义、政策思路指向明确:对于减碳工作要立、破得当,“一刀切”要不得,“运动式”不允许。
站在我国整个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实现“双碳”目标,既为发展带来广阔巨大的市场和机遇,也面临复杂艰巨的挑战和困难。在处理好减碳工作中“破”与“立”的矛盾,要把握好三个问题:其一,把握好稳定经济和稳步减碳的逻辑,不能因为要减碳而牺牲发展空间;其二,平衡好节能降耗与能源需求的矛盾,不能因为要完成能耗考核目标而“一刀切”抑制能源需求增长;其三,处理好存量减排和增量替换的关系,短期内将通过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以提升存量传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出能耗水平,长期看则通过氢能等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和突破以实现传统能源逐渐替代,进而朝着“零碳”方向平稳过渡。
实现“双碳”目标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但必须注意的是,各地在推动“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中绝不是要以牺牲发展质量为代价,不能导致减碳与经济、产业发展之间匹配失衡。在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中,要真正做到科学有序而非盲目铺开、注重实际而不突击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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