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法社会,制度森严。法院内部,甚至官员之间的会面、问候方式,都清楚地写在宪章上,不能错误地不服从。
明代初年,朱元璋严刑峻法,惩治贪官污吏,纠察官的地位就上升了。
明代的笔记《治世余闻》记载说:近来有的官员张势太过,三公九卿亦曲意奉承,慢慢都见怪不怪了。
有个名叫李兴的官员,性情尤为躁暴。他巡察陕西时,凡三司官进见,负责接待的厅事吏都要先在大门口高叫:“三司官作揖!”再由门子宣传:“进来!”然后皂隶齐声喝道:“进来!”经过这样一个过程,三司官才得以见到李兴。
后来,李兴打死多个平民,又与巡抚韩文闹别扭。韩文就弹劾他,派人查实后,判他杀头之罪。后经吏部尚书、太子太保王恕疏解,他才得以免死。
从这以后,才取消了三司官报门之例。作者陈洪谟说,他曾听说,先年一位资格很老的翰林院掌院,他的几个学生履新出京之前,相约来辞见他,并请教他有什么话说,不料这位老翰林声色俱厉地说:“出去不可使人怕,回来不可使人笑。”
显然,这位翰林目睹这些官员的“躁暴”绝非一天两天了,耳闻这样的事肯定也不是一件两件。不是憋了很久,他见到自己的门生故旧,应该不会如此严厉吧!
陈洪谟把这两句话视为“名言”,郑重地记录在他的笔记里,说几个人听了这话的反应是“群属凛然”,可见是切中要害了。
古代那些“使人怕”的行为,还有官员的出行,那声势是很煊赫的。就连那些侍卫官,慢慢地都借官员的威风,以权谋私,为非作歹,危害百姓。连汉光武帝刘秀都说:作官要作“执金吾”。这“执金吾”,就是手持大棒立在马路两边的侍卫。后来,他们的权力超越原来的范围而越来越大,因而出去后也越来越令人害怕。
熟悉清代典章制度的内务府镶黄旗人福格,在《听雨丛谈》里说:
“此官之盛,由来久矣。”他叙述了“执金吾”这一官职的演变过程后说:它不但掌管禁军,巡捕五营,还自理词讼,上传下达,“出入九衢,清尘洒道,街官闾吏,呵殿道迎”,即使亲王走在路上,也没有这样的威风。
当然,“使人怕”的不一定使人尊、使人敬,而往往不免让人骂、让人笑。有些臭名昭著的,被人一“笑”就是上千年,污点永远也洗不掉了。
有一老吏,说他作幕僚二十年,作官三十年,游历九行省,亲见吏治之坏,因而说:“知府、知县,幸不甚知。知则劫富民,噬弱户,索土产,百姓更不堪命;巡抚、巡道,幸不常巡。巡则搅驿道,折夫马,斥供张,勒馈赆,属吏更不堪命,仍苦百姓耳。”
记录这件事的陈康祺,觉得“其言殊太激切”,后面又举了一个正面的例子:
诗人袁枚任沭阳县令时,南靖庄廉访使前来巡察。来到县馆后,用酒肉招待他,只袁枚一人陪他。他询问沭水原委、财税收入、土风民情等情况特别详细。第二天,召集诸生于学宫,为他们讲解《中庸》,“款款尽意,闻者色动”。
第三天,又观看兵丁射箭。结果,箭大都没有射中。点燃火器,火器也发不出去。兵丁伏地请罪,袁枚面子上也有点下不去了。
这时,只见这位廉访使脱去外衣,手持弓箭,亲自示范。十八发全部中的,火器也都命中目标。归而就坐,他笑着对袁枚说:“没有什么可责备的,你专心治民就是了,巡视是我的职责,来年再为你们示教吧!”
跟随这位廉访使的,只苍头二人、童子一人,皆自饮其马,不烦接待。他临去的时候,县衙赠以金,辞不受。后卒于官,民为之罢市号哭,自动为他集钱,一日就达六千缗。由此可见他受老百姓爱戴是如何之深了。
写完故事,作者感叹:像这样的巡察官,老百姓正怕他来的太晩呢!
这最后的感慨,真是余音绕梁,不绝如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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