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当地时间11日与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白珍铉本站法官通过线上仪式,代表双方签署示范协定本站。根据该协定,新加坡同意为国际海洋法法庭及属下分庭提供适当设施,让法庭能在新加坡开庭,履行职能。

△图为新加坡与国际海洋法法庭线上签署示范协定 图片由新加坡律政部提供

新加坡是全球首个与国际海洋法法庭签署示范协定的国家,让该法庭及属下分庭可在德国汉堡总部以外的地点审理案件。

国际海洋法法庭本站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总部位于德国汉堡,是专门审理海洋法案件的国际机构。

△图为国际海洋法法庭 图片来源于网络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94年生效。公约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法律框架,对所有海洋区域、对海洋的利用以及海洋资源做出了规定。公约也含有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公海有关的条款。

国际海洋法法庭设有简易程序分庭、渔业争端分庭、海洋环境争端分庭。法庭也可应当事方要求成立处理特别争端的分庭。

法庭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法官的选举按公约各缔约国协议的程序举行。得票最多并获得参与表决的缔约国三分之二多数票的候选人当选。法官任期九年,可连选连任。

新加坡于1994年成为缔约国,受公约条款约束。目前该公约共有168个缔约方,包含167个国家和欧洲联盟。本站

1.《国际海洋法法庭 新加坡成为国际海洋法法庭首个总部外审理地点》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国际海洋法法庭 新加坡成为国际海洋法法庭首个总部外审理地点》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02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