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近日,山东省济南市交警查处一名严重醉酒司机,因为交警“将被判处实际处罚”的警告被解读为“死刑”。此人在交警队吵了近两个小时,撕毁证件,拒绝配合调查...交警发现,就在5个月前,此人曾因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现在仍处于暂扣驾驶证期间。出现了严重的交通违规,因为这个“包袱”变成了笑话。
像酒驾这样的笑话并不少见。有人发现交警查车,醉酒司机在红灯前睡着,还有人和交警打架。一些喝醉的司机甚至试图潜水逃跑,交警开始抢救他们...世界上总有“花里胡哨”的醉驾者,难免让人在平凡的生活中感到些许轻松。
然而,这样的“笑话”却让人一点都笑不出来。仔细想想,甚至会生出一点寒意。这样一个“烂醉如泥”的司机把车冲到人群中怎么办?或者说,如果那些严格按红绿灯走的人遇到这样的酒驾,该怎么办?这绝对不是空。酒驾的危害在于它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
严惩酒驾和酒后驾车,对于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关心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无与伦比的积极意义。在这个问题上,不要犹豫,也不要调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6年4月底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底,酒后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比法律实施前5年下降了18%和18.3%。
数据的背后是鲜活的生命。“酒驾入刑”原则的实施和目标,必须指向“酒后驾车,酒后驾车”的行为意识和社会共识。不难理解,很多人对酒驾、酒驾的“同情理解”,往往是基于特定时期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具体到中国,就是酒文化的盛行,人情的难处,等等。这虽然与法治文化格格不入,但无疑有着深厚而广泛的土壤。
这也说明,已经成为新趋势的“酒驾入刑”,应该继续不折不扣地坚持下去。既然在一个不守规矩、尊重酒文化、注重人情的国家实现对酒驾零容忍已经成为奇迹,那就让这个奇迹带给我们更多的安全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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