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上午,“辱母案”当事人于欢被减刑出狱。他因刺伤侮辱母亲的人被判处无期徒刑,然后被判处五年监禁。2016年4月14日,苏于欢母子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而被11名讨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遭受辱骂、掌掴、捂鞋等侮辱。收债人杜志浩在余欢面前脱裤子,用极端手段侮辱苏。绝望的于欢拿起水果刀捅了四个人。被刺的杜志浩第二天就死了。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派人到山东审查论文。
2017年5月27日,山东高院二审通过直播的方式,报道了庭审相关信息。
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发现于欢防卫过当,判处于欢有期徒刑五年。(济南时报)
1.《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出狱 曾被判无期徒刑后改判五年》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出狱 曾被判无期徒刑后改判五年》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089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