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西安地铁拟禁止使用移动充电物品”的报道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消息称,日前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布《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守则》),即日起至4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地铁拟禁止18种行为,包括使用移动充电物品。详情如下: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LCD屏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等系统设备等;
损坏、遮盖、移动安全警示、疏散导向、站牌等标志,以及安全防护、监测等设备;
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攀爬或者跨越列车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闸机等;擅自进入列车驾驶室、轨行区、高架和地面区间、地下区间隧道或者车站控制室、设备用房或者其他禁入区域;
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抛掷物品、放置障碍物;
穿戴涉邪、涉恐、涉黄、涉非法宗教宣传和有违公序良俗内容等明显标识标志;
擅自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拍摄影视作品或者派发物品、进行广告宣传、从事销售等非营运活动;
在车站或列车上滞留、乞讨、拾捡垃圾、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使用滑轮鞋、滑板、平衡车等进站、乘车;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电梯上嬉戏打闹、追逐、逆行、推挤;
在车站、列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刻画、涂写,擅自张贴、悬挂物品;
在车站或列车上骑行平衡车、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婴童车除外)、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等;
在列车上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在车站或列车上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在车站或列车上躺卧、踩踏座椅、一人同时占多个座位等;
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公共场所设施容貌、环境卫生和妨碍他人乘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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