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黎智英、梁国雄、李柱铭、吴霭仪、李卓人、何秀兰、何俊仁等7人被法院裁定,“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两罪罪成。
黎智英 资料图
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而被扣押的乱港分子黎智英与另外8名被告,被指于2019年8月18日在香港参与或组织“流水式集会”,而被控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除区诺轩及梁耀忠认罪外,包括黎智英在内的其余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
此前报道
多案缠身的乱港头目黎智英,早前因涉嫌欺诈及香港国安法“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落案起诉。他于2020年12月23日就两案一并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保释并获批准,律政司随即就此结果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12月31日,终审法院批出律政司的上诉许可,黎智英同日还押。
香港终审法院2月9日裁定,取消早前高等法院对于黎智英的保释决定,黎智英继续还押候审。
2月18日开庭审理黎智英再度提出的保释申请。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在听取双方陈词后,于同日下午裁定,拒绝黎智英的保释申请。除非有能说服法庭重新考虑的新情况出现,否则黎智英必须继续还押,直至4月16日其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次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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