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英商颐中烟草公司是新中国成立前天津最大的烟草企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被日军强行占领。抗日战争胜利后,颐中烟草公司遇到了接收与“劫收”的双重问题。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后,颐中烟草公司指派董事斯图尔特负责天津分公司财产接收工作。当时瑞士驻津总领事乔格为盟国负责接收天津外国财产的负责人,还组织了一个19人的委员会,划分成财产、财政小组,具体处理财产和外国公司开业工作。乔格不主张马上采取行动,而是等重庆国民政府从日本人手中接收财产后,再从国民政府手中获得财产。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国民政府没有能力完成这么大规模的财产接收工作,更何况颐中烟草公司属于英国财产,接收大员不便插手。
斯图尔特没有等国民政府的行动,很快就在开滦矿务局大厦成立了临时办事处,并与中国籍高级职员取得联系,以非官方的身份来到天津颐中烟草公司,与日本总经理佐佐木进行接触。他告诫日本人准备彻查颐中烟草公司所有的财产,要求他们的工作一直到正式接收为止。斯图尔特长期在中国,懂得中国官场的猫腻,尤其看到国民党军政当局为接收日伪财产的明争暗斗,也担心接收工作会有障碍。于是经请示董事会,将颐中烟草公司仓库的一些房屋出租给美国海军陆战队,从而加快了财产接收工作。1945年10月24日,天津地区日本官兵善后联络部部长内田银之助,向当时的天津市市长张廷锷递交颐中烟草公司移交书,颐中烟草公司财产的接收工作正式启动。
颐中烟草公司的接收工作还算顺利,但是恢复生产却遭到了国民政府接收大员的百般刁难,大接收后遇到“大劫收”。由于沦陷时期日本实行烟草统制,生产卷烟的烟叶都控制在日本华北烟叶公司手中。抗战胜利以后,日资华北烟叶公司在天津库存大量的烟叶作为敌伪产业被政府接收。恢复生产必须要有烟叶,这是当时迫切的问题。
当得知这批烟叶要出售后,天津颐中烟草公司积极协调天津市政当局,提出收购这批烟叶,迟迟未得答复。后得知此事归国民政府行政院北平办事处天津分处管理,天津颐中烟草公司总办克特珍专门拜访了这个机构,称“最近与宋子文先生的一次谈话,指出我们作为最大的烟叶合法使用者,我们的公司完全有权利获得以前属于日本人的烟叶中大部分,建议我们应该根据在太平洋战争之前交付统税的比重获得一部分烟叶,这就意味着我们应得到可有的烟叶的70%”,但是对方未予理睬。后来得知遭到北平办事处主任王翼臣的反对,其称“现在天津华北烟叶公司手中的烟叶必须全部给本站东亚烟草公司工厂使用”,拒绝考虑分配给颐中烟草公司。碰壁以后,颐中烟草公司又找到天津税务局、国民政府财政部进行沟通,甚至搬出国民政府经济部长翁文灏进行说合,仍然遭到回绝。最后英国人才明白,由于国民政府接管了日资天津东亚烟草公司,烟叶“完全成了中国有关官员的一个宝库,因为他们使用日本人留下来的原料,甚至还用卷烟支付工人工资,这样收入的钱是净利”。
颐中烟草公司并未停止收购烟叶,当得知青岛华北烟叶公司有一批烟叶准备拍卖时,他们私下沟通了华北烟叶公司的接收大员,暗中操作。接收大员不敢直接卖给颐中,而建议先卖给中国商人再转手卖给颐中,还让他们保密。实际这批烟叶并未拍卖,却让接收大员从中“劫收”。为了开工,天津颐中烟草公司只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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