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内11月25日电 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次会议25日通过越南首部《全民公投法》。

《全民公投法》包括8章52个条款,将于2016年7月1日生效。根据《全民公投法》,越南国会常委会、国家主席、政府以及至少三分之一国会代表均可向国会提请发起全民公投。

按照规定,可以发起全民公投的问题包括《宪法》全部或其主要内容,关于国家主权和领土的问题,直接影响国家利益的国防安全问题,以及对国家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经济问题等。

国会有权决定是否组织全民公投。有全国四分之三或以上选民参与投票的全民公投,才能够被认定为是合法的公投。获得一半以上“同意”票时,公投即为获得通过;但与《宪法》有关的全民公投,必须获得三分之二或以上的“同意”票才能获得通过。公投结果将由国会常委会汇报给国会,由国会做出执行其结果的决定。

《全民公投法》同时规定,在海外生活、工作或学习的越南人由于所在地较为分散,不参与全民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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