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咨询公司的小张因拒绝春节期间携带电脑回家工作被开除。经劳动仲裁,小张获赔19.4万元,公司不服起诉。法院审理认为,针对春节拒绝携带电脑一事,被告处于休假状态,不具有向原告提供劳动的义务。近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支付劳动者赔偿金19.4万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后被驳回。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员工回家过年拒带电脑工作被开除(工人日报)
1.《员工回家过年拒带电脑工作被开除 员工获赔19.4万元,公司不服起诉》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员工回家过年拒带电脑工作被开除 员工获赔19.4万元,公司不服起诉》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3162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