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又对6名中国官员实施所谓"制裁"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网刚刚发布新闻公报称,特区政府今日(1月16日)严厉指责美国国务院根据所谓“有关香港正常化的总统行政命令”,对6名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官员实施胁迫措施。特区政府称这是自香港国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制定后,美国政府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事务和阻挠特区机关采取行动维护国家安全的最新例证,行径荒唐和卑劣无耻。
以下是港府新闻公报全文:
特区政府对美国向六名中国及特区政府官员实施所谓“制裁”表示极度愤怒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一月十六日)严厉指责美国国务院根据所谓“有关香港正常化的总统行政命令”,对六名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官员实施胁迫措施;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制定后,美国政府干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事务和阻挠特区机关采取行动维护国家安全的最新例证,行径荒唐和卑劣无耻。
政府发言人说:“国家安全事务属于中央事权,无论是单一体制还是联邦体制的国家,就国家安全立法均由中央负责。《香港国安法》由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以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通过有关《香港国安法》的决定时已明确指出,国家坚决反对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形式干预特区事务,并会按法例采取必要反制措施,以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和境外势力在香港进行的分裂、颠覆、渗透和破坏活动。”
“自《香港国安法》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实施以来,美国政府利用不同事件和借口,妄语诋毁《香港国安法》,对尽责、忠诚和依法落实《香港国安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特区机关肆意作出攻击,令我们不得不怀疑《香港国安法》是否已触及外国和境外势力的痛处。”
“事实上,在二○一九年香港发生持续多月的反政府动乱和广泛的暴力事件期间,以至《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我们均见到美国国会和白宫以人权、民主和自治为借口,针对香港特区接连制定法律和按美国总统的行政命令宣告多方面的行动。近日在美国国会大楼发生的事件后,在香港及国际社会中很多人都明显看到,美国的行径暴露其双重标准及虚伪,而且明显违反国际法及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他们亦对此感到愤慨。”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在二○二○年十二月三日举行的2020国际法研讨会上已经指出,美国因应《香港国安法》的实施而对中国及香港特区官员采取的‘单边胁迫措施’,是不尊重国际间一直遵循的不干预原则。”
“司长指出维护国家安全属国家主权事宜,每个国家在国际法下均有权制定相关法律。每个国家都享有国家主权所赋予的权利,而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是不容侵犯的。毫无疑问,制定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是每个主权国家固有的权利。”
“通过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惯例。有指控指《香港国安法》损害‘一国两制’,但恰恰相反,《香港国安法》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香港国安法》清楚列出所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罚。与此同时,《香港国安法》有特定条文,保障市民在《基本法》及国际有关人权的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下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该法律亦体现了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这些特点使《香港国安法》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类似的国家安全法律,包括在美国实施的法律看齐,甚或更佳。不论是在制定法律还是在执行法律方面,全世界都看到美国政府采取双重标准。”
“《香港国安法》或特区内任何法律,对香港每一个人皆平等适用;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有海外政府官员似乎作出持某种政治理念的人应不受法律制裁的不负责任的言论,我们感到震惊;对于美国国务院在其声明中要求立即释放被特区执法部门拘捕的疑犯,我们更感惊讶。”
“香港对其法治引以自豪。不论嫌疑人的政治背景,执法机关都有责任对违法行为采取行动。拘捕行动是根据证据而作出,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条例行事。”
“《基本法》列明,特区政府律政司基于证据、适用法律及其《检控守则》而作出独立检控决定,不受任何干涉。任何被检控的人士均有在我们独立的法院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而且只会在控方已履行其举证责任至毫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才会被定罪。《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和第八十五条──亦订明,特区法院享有独立审判权,包括终审权,不受任何干涉。”
“我们已不厌其烦地向美方指出《基本法》的有关条文,包括第十二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香港特区《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不幸地,美方对此置若罔闻,相关美国官员继续选择为其一己私利作出毫无根据及以偏概全的言论。”
“美国政府声称实施所谓‘制裁’和‘指定’部分人士以施加惩罚性措施,是回应《香港国安法》的制定和实施,这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借口。”
发言人严厉谴责美国政府再次以经济、财政和其他方式威吓中国和香港特区政府官员,并故意公开他们的个人资料。
发言人说:“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代表各因推行《香港国安法》而被美国国务院自去年八月以一连串行动针对的高层同事表示,美方此等差劣行径是完全不合法和违反既定的国际法律原则,一定不会得逞。我和我的同事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是光荣的使命。我们无惧任何威吓。”
“特区政府会全面支持中央政府采取任何合适的反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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