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之变后越境的南宋,在与金对峙的百年间,有三次重要的“和谈”:“绍兴和谈”、“龙兴和谈”、“嘉定和谈”。从本质上说,几次和谈是宋金在不同的军事、政治、经济背景下的必然产物。这三次讨论也深刻影响了宋金关系。
一、绍兴和谈
《绍兴何仪》签订于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当时徐金国数次南侵均告失败,南宋北伐不成功,即南宋自制力大于北伐不足。这次和谈是最重要的,基本上成为奠定宋金关系的基础,后续的协议基本上都是由于这次和谈协议内容的调整和变化。
至于《绍兴何仪》的具体内容,其原文有:“臣构其言,今来画新疆,以淮河中游为界。在西方,唐和邓州属于上层国家。登州以登州以西40英里、以南40英里为界。它的四十里外和西南都属于光化学军,是个烂城市。沿边城市,既然是恩宠所创,就答应为诸侯党和后代做准备,保留了臣节。每年都庆祝皇帝的生日——使者们总是说恭喜。岁公隐,专辑25.2万,马,以仁绪年为首,每年春天送撒州付款。如果你有这个联盟,认识上帝就有意思了,你就死了,去你的国家。”又《炎建安年记》载:“绍为十年一年:当日金国都督宗弼元帅遣魏等偿还,许以淮水为界,银帛各二十五万匹。我也要斩唐、邓尔周,因为我派了台湾户部侍郎翰林伺候,懂得制作刑具。”据史书记载,宋在“绍兴和谈”后成为诸侯国,两国以淮河中游为界,将西唐、邓二州割让给。与此同时,宋支付了25.2万银子和25万匹丝绸,每年春天运到的温州。
此外,盟约还规定,宋给金的文书都叫“表”,金给宋的文书叫“书”。除此之外,在外交文书中,“大宋去大人物,皇帝去皇帝的人物,书用君臣之礼,有再拜之类的话”。双方使臣可以叫宋朝皇帝的名字,但不能叫金朝皇帝的名字。互相交谈的使节只能叫“往国”或“往国”,不能叫“统治者”或“宋朝”。与宋金“合海”后两国相对平等的关系相比,两国国书中写明:“尽己所能对待大辽之敌,但不称其为兄弟”,“大金帝网下上书大宋帝”。两个国家都加了“大”字,两个皇帝都叫“皇帝”;《和议》中所用的“封彪”、“陈构”、“隋公”的对比,清晰地凸显了此时的宋金“臣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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