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徐玉玉电信诈骗案”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主犯陈文辉因欺诈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所有个人财产被没收。其他六名被告被判处15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于上月一审公开审理,包括陈文辉、郑金凤、黄锦春在内的七名被告均表示认罪并悔罪。临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昌志和其他四名检察官担任本案检察官,出庭指控该罪。
最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文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没收所有个人财产;
被告人郑金凤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0万元;
被告人黄金春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40万元;
被告人熊超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被告人陈宝生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被告人郑先聪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被告人陈福迪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命令每个被告将诈骗的钱退还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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