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5月9日电-5月9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启动了网络销售程序,给予60天的缓冲期,依法依规保护各方利益,关心企业渡过难关,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充分投资复工复产。
2013年,吴先生向银行借款1.54亿元购买一家房地产酒店,以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为抵押,武汉某房地产公司提供定期连带保证。2018年3月,吴先生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经银行催告,法院核实,吴先生无法偿还本息。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截至2019年11月,遗嘱执行人尚未完全履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调解书查封了吴先生抵押的2.1万平方米的商品房。
“2019年12月18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吴先生的财产在网上拍卖,但被拍卖掉了。同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银行申请,冻结了武汉某房地产公司1.5亿元的银行存款。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直接扣除房地产企业的资金结案。但如果直接扣除,公司将在可能的后续诉讼执行程序中丧失第一所有权和抵押权,或者导致新的诉讼、新的执行、新的评估、新的拍卖等。这对于受到疫情冲击的企业来说,会雪上加霜。
为了缓解企业因疫情面临的困难,法院积极与银行沟通,继续推进2.1万平方米房屋的网上拍卖。2020年2月1日,受疫情影响,吴先生的房产第二次拍卖,银行再次申请扣划该房产公司的账户存款。
“4月17日,在获得银行谅解的前提下,法院果断决定将这些房产纳入出售流程,并给予60天的缓冲期,帮助公司联系买家,促进交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工作人员李全胜介绍说。
在缓解压力后,涉案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多次称赞法官,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简单粗暴执法,依法依规保护各方利益,关心企业渡过难关,体现了优化经营环境的司法责任。”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执行部部长俞表示:“根据最高法院贯彻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精神,对疫情中遇到困难的大企业,将按照现行政策给予还款宽限期和债务展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实施强制措施,诚信文明实施,尽量保护企业。”
据悉,今年3-4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和解案件30余件,和解金额近亿元,下达执行案件10多亿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迅速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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