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012年12月13日2012年12月16日中午12时10分,宁波市江东区徐戎村2号楼整体坍塌,造成一死一伤。房子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垂直倒塌。这么罕见的事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昨天下午,宁波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事故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属于责任事故。倒塌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楼板承重墙被拆除;工程质量问题很多。
调查组建议对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江东区房产管理处、江东区城管局、江东区明楼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进行处理。
倒塌的建筑
每层楼都有承重墙拆除和改造的现象
昨日,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宁波市安监局副局长徐清辉表示,倒塌建筑为纵横砖墙混合承重结构,墙体均为承重墙,无法拆除。
但调查发现,该住宅楼拆改承重墙、违章建筑、改变建筑立面的现象十分普遍,每一层都有拆改承重墙的现象,尤其是底层。仅在一楼,就发现多达八面承重墙被拆除。比如被严重拆除的103室,东侧外承重墙设计了两个推拉门;西侧外承重墙上,破壁开窗;两间卧室南侧的主墙已经打开。
徐清辉表示,承重墙被严重拆除和改变,导致大部分底墙承载力严重不足,部分墙体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甚至部分墙体进入承载力极限状态。
许多项目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村里剩下的建筑可以整体改造
经过一系列抽样调查,调查组认为,倒塌建筑物的部分结构材料强度不足,防潮层施工不规范。
例如,对建筑墙体的砖,抽样调查表明其抗压强度是离散的,有的达不到设计要求;部分圈梁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调查还发现,倒塌建筑中砂浆砌体的抗压强度普遍较低,不符合设计要求。
倒塌建筑所在的徐荣一、二、三村建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总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其中多层砖混住宅楼69栋,涉及2597户。
目前,根据调查结果,徐荣一、二、三村的房屋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对此,宁波市江东区常务副区长、事故调查组副组长李国红表示,在尊重小区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计划对该区域的危房进行整体加固或改造。
政府将在土地、规划和重建项目组织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协调解决重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查组建议
五部门相关负责人处理
调查组认为,江东区房产管理处、江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江东区明楼街道办事处、宁波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房屋管理处五个部门未正确履行职责。建议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开除、留党、记大过、警告等党纪处分;
103号房业主违章拆除、改动承重墙多处,严重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江东区房产管理处依法处罚。其他相关业主的违法行为,由江东区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建筑施工单位宁波房地产公司对房屋建筑质量控制不严,导致发达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对党内相关责任人给予严重警告;
同时,建设单位上虞良湖建筑工程公司依法承担连带经济赔偿责任,并提请上级机关处罚。
1.为什么事故发生近一年后调查结果出来了?
答:一是因为抢救,现场损毁严重,取证困难,需要细致的工作。第二个难点是回答者非常复杂。该房屋交付使用至今已有20多年,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进行了改制,房屋的产权人、使用人、经营者变更频繁。在调查组询问了120多人后,拆迁改造和违法建设的历史轨迹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恢复。此外,此类事故相对较少,司法案件较少,涉及的法律规定较多。在责任认定上,法律职业经历了多次判决和反复认证。
2.宁波对于这样的老房子有什么相关的安全措施吗?
答:宁波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规范化、网格化的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在小区内,安排人员对房屋安全和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此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在2014年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住房安全信息的备案。
3.工程质量问题是大楼倒塌的重要原因之一。调查有没有发现当年的开发建设存在腐败现象?
答:没有发现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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