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际惯例,骨髓移植的供者和受者不能在一年内见面。为什么?
这在相关法律中被称为“互盲”。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数据库的明文规定,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和患者在一年内不能见面。即使一年后要见面,也必须经过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数据库国家管理中心,也就是总银行的安排,才能谨慎联系。这是一个不能随意违背的原则。具体来说就是避免在媒体上同时公布捐献者和患者的照片,避免暴露对方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
许多志愿者和患者对此提出了疑问:“既然我们在茫茫人海中有一场成功的比赛,为什么不见面呢?”
这是因为会见患者涉及到很多问题,包括法律、道德、社会伦理等诸多因素。骨髓配型成功后,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供者和患者都很开心,经常希望见面。但看似简单的见面,可能会给捐赠者和患者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在中国,很少有患者家属在第一次移植失败后追踪到原捐献者的家中,希望捐献者能再次捐献。甚至在供应商的工作单位乞讨,严重影响了供应商的正常生活。很少有捐赠者在了解病人的细节后,与家人讨价还价,把无价的造血干细胞当成商品,要求高额报酬。这里只是几个简单的例子,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因此,承认国际上捐赠者和患者互不见面的原则并非没有道理。
我们理解捐献者想见患者,但对骨髓捐献者最大的鼓励和赞美在于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建立供体和患者均不允许见面的原则,是为了保护供体和患者双方的隐私和权利,避免给供体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况且造血干细胞移植一次移植也不全对。目前,我国干细胞移植的成功率不到70%,患者术后不得不遭受免疫排斥和各种移植并发症。一般来说,手术后一年到一年半,基本情况稳定,相关检查正常,才能说患者脱离危险,克服困难。所以国际上规定了一年的期限,也是等患者病情相对稳定,捐献者和患者双方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能安排见面。
目前,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数据库的容量已经超过200万份,成功捐献者已经超过7000人。呈现出强劲的发展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公众、媒体和社会应该更加重视造血干细胞捐献,充分理解和遵守这一保密原则,更好地促进我国造血干细胞捐献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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