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网消息:为做好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引导员工工资合理增长,市人社局昨天发布了2019年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意见。
2019年全市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线为7%,上线12%,下线3%。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上一年度人均工资低于全市企业平均水平的,可在基线至上线范围内确定人均工资涨幅;如果市内企业平均水平在3倍到3倍之间,则人均工资增长可以在线下到线上的区间内确定;如果全市企业平均水平为3倍以上,原则上人均工资涨幅不高于基线。”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当参照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与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约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率。
部分行业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线为:建筑业6.6%,批发零售业7.7%,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6.6%,住宿餐饮业7.7%,租赁及商业服务业8.6%,水利、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7.4%,住宅服务、维修等服务业7.7%;上述行业企业货币工资的上涨和下跌幅度分别为12%和3%。
“上一年度人均工资低于行业内企业平均水平的,可以在行业工资指导线基线至上线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行业内企业平均水平在3倍至3倍之间的,人均工资增长可在行业工资指导线下限至上限区间内确定;如果该行业企业平均水平为3倍以上,人均工资涨幅原则上不高于行业工资指导线的基线。”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行业的企业应当参照本行业的工资指导线,与员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约定员工的工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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