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作品认为唐代女性贞操的缺失严重影响了离婚和再婚。最近有学者认为,唐代女性大多倾向于守节,再婚只是少数强迫行为。10月24日,在Xi西安举行的“纪念Xi碑林建立920周年国际研讨会”上,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唐史学会会长张国刚发表了他的墓志铭研究成果,揭示了唐代丧偶妇女生活的历史真相。
许多妇女因为没有妻子而成为寡妇。“唐代墓志铭中对女子守寡的记载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婚后不久守寡;结婚10年以上,子女年幼丧偶;中年丧偶者,始于四五十岁,丧偶四五十年。”张国刚教授说,《唐代墓志编纂续编》三千多篇墓志铭中,只有10位妇女改嫁再婚,有264位妇女明确记载了自己的守贞行为。由此可见,唐代丧偶妇女数量不少,这一历史事实不容忽视!通过分析墓志铭中记载的案例,发现这些女性的丈夫并不是都英年早逝,相反,大部分都死了。年轻女性守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丈夫普遍比妻子大很多”,形成了老而寡妻的婚姻模式。在老年丧偶模式下,年轻女性在丈夫去世后或多或少会保留一笔资产,抚养孩子,维持生计。
年幼的孩子是再婚的主要原因
张国刚通过研究发现,年幼的孩子和自己是唐代丧偶妇女再婚的主要原因。同时,寡妇再婚也有生理和精神上的原因。有的寡妇耐不住寂寞再婚,而一般农村寡妇再婚只能和一些个人条件不是很好的男人结合。《太平广记》记载,丧偶老人想结束单身生活,娶一个寡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丧偶女性再婚选择余地很小的现实。张国纲说,魏晋隋唐文人按照儒家的道德要求形成了独特的礼法风格。汉代女性自由再婚盛行,唐代中上层女性大多选择守寡。原因是儒家礼法文化逐渐被当时的社会所接受。
丧偶的女人对天空漠不关心
不同年龄的女性对守寡的态度不同,很难一概而论。墓志铭虽然试图描述丧偶者的丧容,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丧偶女性从现在开始就要“摆脱人事”,面向天空,过完余生。张国刚说,丧偶后,寡妇不仅要坚守贞操,还要履行母亲的职责,抚养孤儿,做到所谓的“妇女法典,母亲模式”,这也是当时社会的要求。为了禁欲而皈依佛教,是大多数丧偶女性的共同选择。女人年纪轻轻就守闺房,承受着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他们要养孩子,要伺候公婆,要做家务,还要忍受长久的孤独。在这种状态下,佛教的虚拟空世界就成了它的精神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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