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6月24日电为促进金融与金融联动,充分发挥金融资金的杠杆放大和引导作用,天津市已投资200亿元设立天津海河产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本月发布的《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海河产业基金分为引导基金、母基金和子基金三个层次,基金体系由引导基金资助的若干母基金和子基金组成。
《办法》明确提出,要通过引导注资和市场化融资,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企业等社会资本共同组建一批产业投资母基金,形成规模约1000亿元的母基金集团。母公司基金随后通过设立几个子基金或直接投资的方式煽动各种社会资本,对天津先进制造业和实体经济的总投资为5000亿元。
《办法》还提出,引导基金不得向其他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流失或承诺最低收益。引导基金出资的母公司资金比例根据资金定位、管理机构绩效、资金筹集难度等因素进行区分。原则上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母公司基金总规模的30%。母公司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20%。
《办法》还规定,引导基金的期限为10年。期限届满,需要延长期限的,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市政府批准,并按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办理。母基金和子基金的存续期原则上不得超过引导基金的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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