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招收“音乐与舞蹈”、“思想政治教育”、“音乐”、“舞蹈”等学科的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守法律法规、具有社会责任感、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学生
二、招生、培养方式和学制
1、学位研究生学历
学科类别
一流的学科
两个学科
专业的
培养模式
上学时间
评论
艺术
音乐和舞蹈
音乐和舞蹈
构图与构图技术理论
全职
3年
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及要求、复试科目及要求、各科目在初试中的得分比例见附件;考试大纲公布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
音乐学
音乐教育
舞蹈编导
法律
马克思主义理论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2.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科类别
一流的学科/领域
两个学科/领域
专业的
培养模式
上学时间
评论
艺术
艺术
音乐
构图与构图技术理论
全职
3年
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及要求、复试科目及要求、各科目在初试中的得分比例见附件;考试大纲公布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
电脑音乐
音乐表演与教学
跳舞
舞蹈表演
3.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科类别
一流的学科/领域
两个学科/领域
专业的
培养模式
上学时间
评论
艺术
艺术
音乐
构图与构图技术理论
兼职
4年
各专业方向下的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及要求、复试科目及要求、初试各科目分数比例、考试大纲等要求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
电脑音乐
音乐表演与教学
跳舞
舞蹈表演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当时可以通过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在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的人员。
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满2年以上,本科毕业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历要求的,按照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申请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当是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大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院校招收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和学生。
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写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写入伍前的招生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注册程序和要求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报名费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在线缴纳。考生必须只选择“音乐与舞蹈”、“思想政治教育”、“音乐”和“舞蹈”四个学科中的一个
研究方向)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初试: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2019年9月24日至27日,应届毕业生在线预测。参加过预测的应届毕业生都是有效的,不需要重复网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报名。请考生如实填写并认真校对网报信息,确认后提交。如未按要求报名、错填网报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考生将承担后果。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截止时间后不做补充报道或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我院的考生,网报填写的入学考点名称必须是武汉音乐学院考点。
应届毕业生必须完整准确地填写申请类别、注册学号、毕业学校、毕业时间等信息;申请同等学历者,应按要求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学历证书的学历号、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毕业专业及个人档案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地址、住址等。
准确填写我所受到的奖惩,尤其是如实填写在普通和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全国考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全国教育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处罚。
报名期间,考生的学历信息会在网上进行验证,考生可以随时在线查看学历验证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学历。未通过学历检查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我的测试中心进行验证,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需要的专业代码、考试科目、代码请参考下表,请按要求准确填写。
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及代码
两个学科和代码
专业的
考试科目和代码
评论
音乐和舞蹈
代码:130200
构图与构图技术理论
音乐学
1.政治代码:101
2.英文代码:201或日文代码:203
3.业务1代码:612
4.业务2代码:812
外语科目是英语
语言1和日语
选择一个参与
音乐教育考试
音乐教育
舞蹈编导
1.政治代码:101
2.英文代码:201或日文代码:203
3.业务1代码:614
4.业务2代码:814
思想政治教育
代码: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1.政治代码:101
2.英文代码:201或日文代码:203
3.业务1代码:611
4.业务2代码:811
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及代码
两个学科和代码
专业的
考试科目和代码
评论
音乐
代码:135101
构图与构图技术理论
电脑音乐
1.政治代码:101
2.英语2代码:204或日语代码:203
3.业务1代码:613
4.业务2代码:813
外语科目是英语二
日本人和日本人中的任何一个
参加考试
音乐表演与教学
1.政治代码:101
2.英语2代码:204或日语代码:203
3.业务1代码:614
4.业务2代码:814
跳舞
代码:135106
舞蹈表演
1.政治代码:101
2.英语2代码:204或日语代码:203
3.业务1代码:614
4.业务2代码:814
2.初试费:考生考试费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在线缴纳。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规定,四次初试190元。
3.初试现场确认:2019年11月8日至10日每天9:00-17:00。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予补办。
考生确认的所有信息在初试、复试、录取阶段均不可修改,因考生填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研究生特别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其“入伍批准证”和“退出现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湖北省2020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持有湖北省教育考试学会自考办公室颁发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持有所在高校颁发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前未取得自考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0年湖北省高等教育考试自考考生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程序》,于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胡莎考点进行现场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验证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下载初试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考生通过登陆赵岩下载并打印初试准考证。com与统考网报用户名和密码,持下载打印好的准考证和自己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复试。准考证的正反面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涂改。
不要添加任何单词或模式。
V.初始测试
1.政治外语考试:2019年12月21日。
2.专业初试:从2019年12月22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表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3.各研究方向专业初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
第六,复试
1、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考生资格符合复试资格考试;
第一次考试的外语、政治、总分必须达到当年国家颁发的分数;业务1和业务2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分数线;
申请音乐文献编纂的研究方向。考生外语科目初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特殊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方案由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
2.复试计划:初试成绩的国家基本要求成绩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3.复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
4.附加考试要求: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毕业生、本科非音乐专业毕业生在报考音乐学时必须考乐理、视唱练耳等科目,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乐理和名曲听辨必加;报考舞蹈表演与编导专业的同等学力复试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非舞蹈专业毕业生,必须参加“舞蹈基本功测试”和“中国舞蹈作品欣赏与分析”科目。
5.复试的收费标准是每个学生100元。有附加科目的考生,附加科目的收费标准为每个学生60元。
七、考试大纲及相关要求
1.专业初试和复试各科考试大纲和考试要求公布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中。
2、表演、演唱、指挥科目由考试委员会指定表演、演唱、指挥全部或部分考试内容。
八.身体检查
在我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十个工作日内,考生必须将近期在甲级以上医院的体检结果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或移交至我院招生办。
九.招生计划和录取
1.进入复试的考生,各科均通过复试,加试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分数。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确定的各类和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数量,按照结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各考试科目的分数比例见附件。
2.缺考或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
X.准许进入
不能按时报到的,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研究生部请假。无故2周不报到者,取消资格。本科毕业生和当时能通过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的,如果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将被取消资格。招生结束后,我院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可以报名。
XI。学费
音乐舞蹈、音乐、舞蹈的学费为:每学年每人1.8万元,音乐专业新生每人每学年2万元,思想政治教育每人每学年8000元。
十二、毕业证、学位证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院根据其学习年限和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表明学习方法的毕业证书;如果其学术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十三.雇用
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选择两种方式工作。
十四.其他
1.招生信息如有政策变动,将及时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请留意一下。
2.除考试规定的自备文具外,严禁考生携带任何书籍、报纸、文稿、资料、无线通讯工具、电子产品等非法物品进入考场。作弊和违规考生要严格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3.电话: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027-88076720。
4.本招生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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