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时候,有一个学者叫龙布罗梭,他提出了“天生的罪犯”的概念。当初人们认为犯罪是理性的。是任性的选择,是追求幸福的表现;龙布罗梭说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有些罪犯根本不是问题。他相当于一头走进城市的野兽。你开红灯是没有意义的。他认为这个红灯没有意义。他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他称这样的人为自然罪犯。

那么在我们看来,早期学者对这句话的心理学解释是什么,即我们知道在人群中有一种现象叫做痴呆或智力低下,这是什么问题呢?遗传,还有工伤,脑炎,骨折。但是我们知道,在心理上这个人天生就有一种能力,叫做情绪。当然培养也是一个重要的情感发展,但是也有一种人和智障一样,完全没有情感能力。说白了,好好待他也没用,就像我们话里的“白眼狼”。白眼狼是什么意思?你对他有多好并不重要。这种人你会发现他有什么特点:不能被最基本的东西——情感所约束。

我们知道制约人的力量有很多,比如拿钱控制你,拿什么位置控制你,戴手铐控制你;但是什么才是对虚无的真正控制呢?那就是爱!那么这种人是什么意思呢?他没有朋友,他不在乎自己说什么,他没有感情,但是他做自己的事情绝对到位。这种人是天生的罪犯,很可怕,根本预防不了。按照李玫瑾的观点,这种人生活在社会中,一旦第一次犯罪发生,就必须长期监控。

为什么要对罪犯做心理评估?就是每一个罪犯,当他一旦进入了公安检察法院的审理范围,就需要一个评估,如果这个人的个人决定是不甘寂寞,不甘现状而平淡,一定要做大事,那么这种人一旦进入视线就会被长期监控,否则失控会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很多时候,通过一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一种人生的失落和社会的问题。为什么不能简单的谴责社会?因为最重要的是要理解人的问题,理解自己的问题。当我们出了事,很多人会斥责社会。李玫瑾说,社会实际上是一个非常抽象的东西,一个由你、我和他组成的平台。所以,如果你斥责这个平台是没有意义的,那应该是我们所有人都小心翼翼的为这个平台辩护,而不是我们所有人都因为你拔不出这个社会而斥责这个平台,所以我们真正想研究的是,我们当中这个人到底怎么了?你为什么伤害他?你为什么不自己生活?或者你为什么不帮他?你不解决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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