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美洲大陆上,生活着一种体型庞大的动物——美洲野牛(American bison),其体长可达2.1~3.5米,肩高1.5~2.0米,成年体重约一吨,以食草为生,分为草原和森林两个亚种,曾经广泛分布于北美洲大平原、落基山脉、东部林地和墨西哥北部等地,分布区域约占北美洲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数量高达7000万头左右,其中光北美大平原上就生活着3000万头左右的美洲野牛。
印第安人猎杀野牛数量庞大又肉量惊人的野牛曾经是许多北美印第安人的狩猎对象,在印第安人的生活中有很高的地位,称其为生活支柱也不为过,但是与美洲其它动物一样,原本在北美洲安然生活,不会有种群灭绝之忧的美洲野牛在白人来到之后也开始逐渐消亡。
在发现美洲野牛这种了不起的动物之后,白人们就开始打起来了野牛皮的主意,他们猎取了许多野牛,就只为获取其毛皮,然后将肉白白丢弃在荒野里腐烂。就这样,白人有条不紊地灭杀着自己聚集地附近的野牛,当英国人的北美十三州殖民地建立完全之时,北美洲东部林地地带的野牛种群数量已经减少了许多许多。
不过因为此时的白人还没有大规模涉足北美洲大平原的缘故,所以大平原上的野牛种群并没有受到太多影响,还是众多印第安人部落的“衣食父母”,但是当时间来到1860年左右时,大平原上的野牛种群也开始了消亡倒计时。其种群数量消失之快,远超白人屠杀林地野牛的速度,究其原因,这除了是因为白人对野牛皮需求量大增、猎取食物和挤压印第安人生态位外,也是由于铁路的出现,让白人猎取野牛更加方便、快速。
猎杀走廊
借助铁路,白人们屠杀野牛的效率十倍于以往,当时一位名叫威廉·弗雷德里克·科迪的美国白人,曾在一年中猎杀了四千二百八十头野牛,为自己赢得了“野牛比尔”的绰号。
照片中的白人就是野牛比尔当时的白人猎杀野牛除了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外,还有很多白人却只是将猎杀野牛当作是一项有趣的玩乐行动,他们猎杀野牛既不是为了获取野牛皮,也不是为了获取野牛肉,他们就是以屠杀野牛取乐、消遣罢了。
当他们射出的子弹带走野牛的生命时,看着这样一头了不起的猎物死在自己的枪下,猎手的身心就会感到极大的满足。
美洲野牛为了能够尽可能多且方便的猎杀野牛,喜欢玩乐的猎人们还发明了一种针对野牛的残忍游戏,这种猎杀野牛的方式被称为“猎杀走廊”。具体操作就是猎人们乘坐一列跨越大平原的火车,在火车上找一个舒适、靠窗的火车车厢,然后支起猎枪,一旦发现铁路附近有野牛群出现,猎人们就会开始瞄准射击,展开自己的屠杀。
火车与野牛在这一猎杀的过程中,猎人们不会担一点风险,因为他们哪里也不会去,就待在舒适的火车车厢里,风吹不着雨打不着,还不需要躲避烈日。抽着雪茄、香烟,喝着侍从们递来的威士忌,一边和别的“绅士”轻松地聊着天,一边扣动扳机,“消灭”一头又一头“怪兽”,就好像自己是古代那些穿着闪亮铠甲,手持利刃勇敢冲向恶龙的勇士一样。但其实他们什么都不是,就是一些可鄙的“动物屠杀者”罢了,他们的猎杀行动哪里有一丁点危险?又有多少技巧可言呢?
这些猎人们用杀害动物的宝贵生命,来填满自己空虚无聊的生命,在火车到达终点之前,他们不会下车,他们所猎杀的野牛也就那样被随意的丢在荒野中腐烂,好像那只是一堆不值一提的垃圾一样。
在当时的大平原上,当一列火车驶过数量众多的野牛群(一个野牛群里常常有数千只野牛),在一阵噼里啪啦的枪声过后,野牛群就会像是被死神用镰刀收割过一样死伤惨重,牛尸能够铺满大片草场,生命流逝,鲜血横流,秃鹫和其他食腐鸟类在天空上盘旋,不时落下啄取野牛的眼球,整个场面惨不忍睹。
死去的野牛骸骨堆积如山这种“猎杀走廊”式的猎杀方式在当时的美国社会比较出名,是一种很受欢迎的消遣,猎人们认为射杀野牛这样体型庞大的猎物是一种体现勇气的好渠道,是和自己朋友谈论时的好谈资。因此,其名声甚至一度传到了美国之外,就连一些欧洲地区的所谓绅士们也不惜从伦敦赶来美国,就只为了猎杀美洲野牛。
静态捕猎法
除了一些所谓的“绅士”会乘坐火车猎杀野牛取乐外,也有一些猎人也会乘坐火车猎杀野牛,但是与不离开火车,只开枪射击野牛的“绅士”们不同,这些猎人是专业的猎人,而且他们只是乘坐火车到达目的地,然后他们会下车带着行李和武器前往荒原寻找野牛群,然后展开猎杀,并且与猎杀野牛只为取乐的“绅士们”不同,专业猎人猎杀野牛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为了以此获利。
野牛皮野牛身上的毛皮和肉可以卖钱,另外野牛的舌头也能卖钱。在当时,野牛的舌头被人们视为珍馐,一条成年野牛的舌头在美国东部地区的餐馆里能卖到50美分(当时美国一个普通工人的月工资也不过25到30美元),这还只是餐馆老板的常年收货价。
因为价格合适的缘故,因此许多猎人猎杀野牛,就只是为了牛舌,野牛身上的其它部位则一概不要。因为要获取野牛的毛皮,猎人们还要费很大的力气给牛尸剥皮,与之相比,猎人处理野牛的舌头就非常方便了。猎人只需要掰开牛嘴,然后用刀子在牛舌上割几刀就能完整地将一整个牛舌摘下来,进行简单的处理后就能运输和贩卖了,操作简单快捷,因此从业者不少。
相比于上文提到的那些所谓“绅士”,专业猎人们更加懂得如何最大效率地屠杀野牛,他们深谙猎牛的精髓,主要采用“静态捕猎法”来狩猎野牛。
猎人们知道野牛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够嗅到人身上的味道,从而有足够的时间在猎人找到它之前就逃之夭夭。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猎人们或是在身上涂抹野牛粪便、尿液,或是用烟熏烤自己的衣物,或是披着野牛皮,以遮盖自身身上的“人味”。
还有的猎人则会事先辨别风向,然后逆着风向去寻找野牛群,也就是从下风口接近野牛,这样因为风向的原因,即使猎人运动到了距离野牛群只有几百米的地方,野牛也不会嗅到猎人身上的味道,自然也就不会逃跑了。
当猎人距离野牛很近时(通常也就一二百米),猎人们会藏起来不让野牛发现,然后用射程远、威力大的猎枪猎杀野牛。
猎人们用来猎杀野牛的枪支普遍威力都很大,许多还都是特别制作的,还有一些则是美国军方提供的(野牛是大平原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减少野牛种群有利于控制印第安人人口),这些枪支的特点是威力大,射程远,瞄准心脏后常常一击就能杀死一头生命力顽强的野牛。
印第安人而野牛因为习性的原因,当它们没有发现敌人时,对于自己“同伴”突然倒地或是卧倒的行为常常是无动于衷的,并不会因此受惊逃跑,它们听到枪响之后会抬头四下张望(视力较差),但在没有发现敌人的情况下,他们会继续低头吃草或是慢慢游离。因此猎人们会把握屠杀的节奏,控制着猎杀频率,以不惊动野牛群逃离此地,然后他们好以这种方式慢慢地、有条不紊地屠杀野牛。
不要小看猎人们这种屠杀野牛方式的效率,猎人们常常只用一两天的时间,就能彻底消灭一整群野牛,猎杀效率很高,有时一个猎人一天就能捕杀到近百头野牛。
猎人们除了用这种隐藏式的“静态捕猎法”猎杀野牛外,一些猎人还会骑马追击野牛群,然后在马上用大威力猎枪不断射杀野牛。
当发现敌人在攻击自己,野牛们自然不会坐以待毙,它们会飞奔而逃,但它们的习性又决定了它们不会四散逃走,而是会一起朝一个方向狂奔(速度可达每小时56公里),因此猎人们就骑着马跟在飞奔的野牛群后面一路追杀,当发现野牛被激怒准备掉头反击时,猎人就操控马匹赶忙躲到远处,就这样不紧不慢的吊着野牛,直到将其屠杀殆尽为止。
一位参与猎牛行动的猎人用文字记录下了一场猎杀行动,这场活动在他看来没有多少惊险刺激,反而是趣味性十足:
“一如往常,野牛们瞄准它们的敌人后,开始盘旋,尾巴竖起,全速进攻,一路纵横。极快的节奏十分考验马匹本身的强劲速度。就在它们出击之时,我们队伍的主力开始奋起反击。在初来乍到这片平原的人眼中,这是极为激动人心且趣味十足的场面。6只野牛前赴后继,上前进攻,就像一场军事演练般井然有序。猎人们紧随其后,马匹殊死拼搏,你前我后,仿佛在进行一场热火朝天的比赛。”
当猎杀到足够多的野牛后,猎人们就会开始处理死去的野牛,他们主要是为了获取牛舌和牛皮,对野牛肉的需求量并不是特别大,因此荒原上总是能够看到被剥去毛皮的冰冷牛尸在慢慢腐烂,白白便宜那些食腐动物和蛆虫。
剥野牛皮因为时间和手中条件有限,猎人们对野牛皮和牛舌的处理通常都很简单,这就导致这些东西在被运到收购者手里时就很有可能都已经腐烂不能用了,许多野牛皮都因此沦为一堆发霉的垃圾,只能送入垃圾站处理。关于野牛“产品”的浪费情况非常严重,人们经过统计发现,在当时美国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平均每一张可售卖野牛皮的背后,起码有五头因此而死的野牛。
若是再加上那些猎人为了获取牛舌而猎杀的野牛,那死在猎人手中的野牛就将达到一个恐怖的数字。
堆积的野牛皮野牛种群的消亡
只在1872~1874年的两年里,猎人们就大约猎杀了大平原上370万头野牛,到1880年时,美国南方许多州的野牛都已经绝迹,野牛几乎被捕杀殆尽了,史称“大平原大屠杀”(slaughter on the Plains),此时的美国人捕猎野牛变得困难很多,因为大多数人根本就找不到猎物。
19世纪80年代末的一位野牛猎人声称现在捕猎野牛,已经变得“好像是在寻找钻石一样困难了”!餐馆和商人们将牛舌和野牛皮的价格一提再提,但已经没有多少人能提供他们所需的商品了。
在欧洲人没有到达北美洲之前,科学家们约估美洲野牛的数目大约在7000万头左右,甚至更多,但到1890年的时候,整个北美只剩下不到1100头野牛了,濒临灭绝,就这还是算上了那些被牧场主们圈养在自己私人牧场里的野牛。
1830年4000万,1870年550万,1889年美国境内只有541头广袤无垠的大平原成了野牛们的埋尸地,死掉的野牛之多,以至于后来还催生出了一种次级行业——捡拾牛骨。
就是人们到大草原上捡拾遍布的野牛骸骨,然后卖给商人。商人们则会把牛骨磨成粉作为肥料或饲料售卖,一些牛骨还会被熬制成牛蹄油或是过滤糖浆的骨黑。当时商人们在大平原上收集到的野牛骸骨非常多,以至于都能堆积成一座座高耸的“骸骨塔”。
骸骨塔牛肉的滋味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曾好奇过野牛肉的滋味,没办法,别说吃了,咱们就根本没见过活的美洲野牛!别说吃野牛肉了,就连野牛跑都没见过。
我在网上了查询了野牛肉的滋味如何,结果评价为两个极端,一个极端说野牛肉难吃,太柴太老了,嚼的腮帮子疼,另一个极端则是说野牛肉好吃,他们在美国罗斯福国家公园里吃过烤野牛肉,味道不错,就是烤的太老了,吃完之后也是腮帮子疼,综合两个极端评价来看,不管野牛肉味道咋样,反正柴、难嚼到是真的。
1.《[夏虫欲饮冰]从7000万头到不足1000头!白人为了取乐到底对美洲野牛做了什么?》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夏虫欲饮冰]从7000万头到不足1000头!白人为了取乐到底对美洲野牛做了什么?》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814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