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世之嗜取者,遇货不避,以厚其室。不知为己累也,唯恐其不积。——《蝜蝂传》”
蝜蝂(fùbǎn)是一种小虫子,这些小虫子非常喜欢把各种东西背在背上,看到什么好东西,就把它们当成“珍宝”据为己有,拼命往自己的背上放,东西越堆越多,蝜蝂在重压之下寸步难行也不愿意放弃这些东西,直到最后力气用尽,跌倒摔死。
有些人类就像蝜蝂一样贪得无厌,他们见到金钱财宝就想将之据为己有,用来增加自己的家产。他们永远觉得自己的财富不够多,却不知道被自己霸占的财富都会成为自己的负担。追逐利益是人的本性,但是爱财要取之有道,有些人的贪心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有个女子竟然成功将太阳申请成为了自己的专利,甚至还提出向人类收取太阳的使用费用。她会成功吗?
钻法律漏洞的投机者
安基拉斯·杜兰是一位西班牙女子,她在2010年提出要将太阳申请成为自己的专利。专利代表着一个人对一种事物的所有权和获利权,通常申请成为专利的东西都是人们经过不懈的努力创作或者创造发明出来的。而众所周知太阳是自然存在的,并不属于任何人,并没有任何一个人类参与过太阳的“创造”。
因为将太阳申请成专利这件事情太过匪夷所思,这位女子刚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很荒谬,甚至有不少人认为她可能有点精神问题。然而,事实上这位女子智商和精神都非常正常,她这个申请甚至成功通过了。这是因为她钻取了法律的“漏洞”。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在不断地对太空进行探索,而随着各国对太空探索的深入,也需要一些规章制度来对外太空探索活动进行一些限制和规定,同时也要防止哪个国家将某个星球据为己有,于是联合国制定了《外层空间条约》。条约第二条明确规定,任何国家不能将外层空间据为己有,外层空间指的是包括月球、太阳等各种太空天体。
然而这个女子发现了条约中的“漏洞”。条约中只规定了任何“国家”不能占有天体主权,但是并没有哪一条规定了说“个人”不能占有天体主权,于是她有了将太阳据为己有的想法。为了抢占先机,她很快就来到了国家公证处,提出了将太阳申请为专利的要求。
工作人员非常难以置信,他们认为安基拉斯·杜兰的想法“太疯狂”。然而在经过专业的分析认证之后,发现根据《外层空间条约》这本“空间宪法”的规定,杜兰确实有权利将太阳申请成自己的专利,于是她的申请成功通过了。
贪心不足的谋利者
杜兰成功拿到了太阳的专利证书,然而没有人想得到,这并不是她的最终目的。她在成功拿到专利之后,马上提出要向人类收取太阳的“使用费”。她还“大度”地表示,通过太阳赚取到的费用,她只留下10%给自己,50%“捐”给西班牙政府、剩下的将“捐”出去分别作为西班牙养老退休金、国际科研经费以及抵抗饥荒的费用。
只是收费并不能马上实现,因为杜兰还没考虑好收费标准。而在杜兰得意洋洋地考虑收费标准,做着“暴富”美梦的时候,她被人告上了法庭,原告是美国前副总统艾尔·戈尔。而他提出控诉的罪名是“太阳对地球造成的全球变暖”,他指出既然杜兰是太阳的所有人,那么太阳造成的问题则需要她来“负责”。
戈尔和杜兰作为原告和被告,就这个问题展开了一场荒诞的“辩论”,杜兰强词夺理,戈尔也“不遑多让”,杜兰“败诉”了,根据戈尔的指控,她需要对受到全球变暖影响的所有人进行赔偿。杜兰还没成功对太阳进行使用收费,哪来的钱去赔偿全球人,无奈之下她只好放弃了太阳的专利。
杜兰没能成功对全球人收取太阳的使用费,这件事发生之后她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嘲讽讥笑。然而她之后的生活却反而非常如鱼得水,因为很多公司认为她很擅长钻取“法律漏洞”,这是非常“有用”的技能,很多公司向她发出了邀请,希望她能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
申请“星球专利”早有先例
其实早在杜兰申请太阳专利之前,就有人已经对月亮申请了专利,同样也是利用了《外层空间条约》的“漏洞”,也许杜兰是受到了“先人”的启发。1980的时候,一个叫丹尼斯·霍普的人向有关部门提出了申请,要把自己登记为月球土地的所有者。除了月球之外,他还一并申请了8大行星及其卫星的土地所有权,真是“狮子大开口”。
霍普的申请也成功通过了,他当然也不是为了好玩才提出这个申请。在通过申请之后,他就自己开设了一个所谓的“月球大使馆”,向其他人“出售”月球地产。更离谱的是,居然还真的有“买家”,霍普的客户多达230万,其中甚至包括了2位美国前总统和很多好莱坞明星。
2005年的时候,中国也出现了一家自称“月球大使馆”的公司,他们自称是丹尼斯·霍普指定的“月球大使馆中国代理商”,学着霍普的行为在中国出售月球土地资源。然而他们的“发财梦”并没有实现,很快这家公司就被工商部门查封了,理由是其商业行为涉嫌投机倒把。
结语:
对地球上的所有生物来说,太阳的存在都至关重要,没有太阳就没有生命。而已经存在了45亿年的太阳甚至不算是“全体人类”的所有物,它是属于整个太阳系的。全人类尚且不能将太阳占为己有,申请太阳为自己的所有物并利用它赚钱的行为简直是异想天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要脚踏实地,不能昧着良心赚钱,更加不能违法赚钱。
杜兰女士的行为除了“贪心不足”之外,另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就是她试图钻取法律漏洞,甚至还有很多公司把擅长钻漏洞当做一种能力,这是非常错误的。法律是不容侵犯的,有人敢利用法律漏洞牟利,就有人敢利用法律漏洞犯罪。善于钻漏洞并不是值得夸奖的能力,尊重法律是每一个人应该做到的事情。
参考文献:《西班牙女子“抢”到太阳》《蝜蝂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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