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6月22日电 据《欧洲时报》编译报道,德国执政当局希望调整《传染病防治法》,以便核酸检测、隔离等入境限制措施可以在疫情状态结束后继续有效。

入境措施仍将适用

综合德国每日新闻网、德新社报道,即使在新冠疫情结束之后,德国原则上仍应维持全国范围的入境限制。社民党党团的法律政策发言人费赫纳(Johannes Fechner)对《星期日世界报》表示:“我们希望在下周做出决定,即使全国范围的流行病状态不复存在了,卫生部长施潘(Jens Spahn)制定的入境规则仍将适用。”相关运输禁令以及入境时的核酸检测和隔离义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根据德国《传染病防治法》目前的规定,入境限制将随着9月底到期的 “全国范围的流行病状态 ”逐步取消。但目前联盟党和社民党正计划在暑假前修改《传染病防治法》,这意味着,即使最近延长的“ 全国范围的流行病状态 ”到期了,入境限制规则仍可继续适用长达12个月。

费赫纳说,由于这些是很小规模的行政措施,因此没有必要制定正式的法律。“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滥用的风险,因为入境规定不会对基本权利造成重大侵犯。”

风险区域动态调整

德国政府会定期评估国外的疫情状况,并根据评估将不同国家分为一般区域和风险区域。风险地区又分为(简单)风险区域(7天每10万居民中新增感染人数超过50人)、高感染率区域(7天内每10万居民中新增感染人数超过200人)和病毒变异区域(新冠变异病毒传播的地区)。核酸检测、登记和隔离等入境措施以此分类为基础制定。

根据最新评估,罗伯特科赫研究所(RKI)宣布,从6月20日起,入境宽松政策将适用于从法国、希腊和瑞士等国返回德国的旅客。由于新冠病毒感染人数下降,这些国家已从风险地区名单中删除。此外,比利时、挪威、丹麦部分地区、荷兰以及西班牙也被从风险地区名单中删除。将来从这些地区通过陆路入境德国的旅客,无需再遵守新冠疫情入境限制。

但是,针对航空旅客的规定仍然有效:任何乘飞机入境德国的人,无论是否来自风险地区,都必须在起飞前出示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经认可的)疫苗接种或新冠康复证明。

中国目前不属于风险地区。因此,从中国入境德国后无需隔离,但须出示证明。

电子疫苗护照提供出行便利

德国卫生部长施潘6月20日表示,目前在德国已经发放了2230万份电子版新冠疫苗护照。获得护照的人士疫情期间可在出游、购物、用餐等方面享受到便利。德国疾控机构数据显示,截至当天,德国已有2530万人实现完全接种,占总人口30.4%。

德国目前使用的电子疫苗护照是以手机二维码的形式证明持有人已完全接种。目前居住在德国境内的人士获得电子疫苗护照的方式包括前往疫苗接种中心完成接种后领取、在家庭医生处完成接种后领取;开始发放电子疫苗护照前已完成接种的人士可前往指定药房领取,德国部分联邦州居民还可申请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持有人可通过下载一个手机APP程序后使用这一护照。

自7月1日起,欧盟范围内将启动疫苗护照电子平台,开展疫苗护照的互认。今后,人们在欧盟成员国之间旅行将可通过电子疫苗护照获得新冠检测和隔离豁免等便利。(文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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