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行军 律领法商 董事长 广东卓恩律师事务所 吴行军主任

签合同约定违约金是非常常见的,同时,也是十分必要的,违约金能够给双方履行约定起到保障作用,因为害怕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得不及时履行合同。

是不是合同违约金约定的越高越好?反正我的目的是为了让对方履行约定。或者说我和对方本来就是很守信用的人,我们都不担心对方会违约,就直接不约定违约金。我们今天来好好分析,违约金的种类、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了怎么办、怎么约定违约金?

一、违约金的种类

1、法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上规定的当事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1]法定违约金的特点是带有强制性,无论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已作了约定,只要一方违约,都必须按规定交付。

比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供方逾期交货、需方逾期付款,一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照货款总值每天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不过这个法规已经失效,大家权当知道就可以了。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

假如违反合同事项,既没有属于法定违约金的情况,同时合同各方又没有约定约定金,这个时候起诉到法院,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法院是不会理会的,因为你们的合同当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法律也没有规定。同时违约金还可以避免计算损失的困难和损失证明的困难。

所以正确的做法,一定要在合同中加上详细的违约金条款

二、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了怎么办?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可见,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若超过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三、怎么约定违约金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货款100万元的钢材买卖合同,因为乙方延期交货10天,造成甲方不能按时出货,造成损失30万。

合同每一种违约金的条款的效果:

A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

B延期交货的,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C延期交货6-15天的,则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20万;

D违约方承担货款的30%的违约金。

E合同交货期限内延期交货的,按照每延迟一天处该合同金额3.8%的违约金;

分析如下:

1、A种情况下,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如果一方违约,则另一方要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同时还要证明是对方导致的,以及具体的损失金额,你要知道实践中这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

2、 B种情况给人感觉就很偷懒,你还不如直接写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损失。

3、C种情况下,假如甲方的损失远远超过20万,那么甲方是会很后悔的,虽然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追加违约金,还是一样,你得先证明自己的损失是具体是多少,同时,还要证明是违约方导致的,虽然比A进步,但是承担的麻烦是跟A一样的,甚至更麻烦的一点是,你甲方还是证明在损失出现后你有采取了积极措施将损失控制在30万内。

4、D种情况,算是比前面种条款更为明确和合理。但是你能够与基本面你真正的损失吗?如果你获得的违约金低于你的损失,你又怎么办?

5、E种情况,当乙方延期交货10天,如果甲方的损失是30万,即以每延迟一天处该合同金额3.8%的违约金来计算,可获得38万的赔偿。违约金略高于损失,乙方也是要乖乖在赔偿,只要不是过高,我们前面讲过,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都是可以接受的。

请问大家,我们在起草合同时到底怎么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呢,其实最终还是法官来把握,你能预计你最终的损失吗?当然不能,假如违约金过高,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当然是违约方了。

所以,我们签订合同时务必加上违约金条件,并且是科学合理的违约金条款,违约金的数额可略高于可预计的损失,当我们实在无法把握损失金额时,就高不就低地约定违约金,因为最终过高的违约金的举证责任是由违约方来承担的。

——吴行军原创 转载请注明——

咨询加wuxingjunll001

1.《合同里的违约金约定多少,合适呢?》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合同里的违约金约定多少,合适呢?》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9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