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以来,多家酒企对未经授权的网络平台销售发表了“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声明。

据红星资本局称,最近包括贵州酒精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酒业”)、四川宣潭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宣潭酒业”)、贵州省仁怀市夜郎高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夜郎高州”)和贵州。

酒企为什么集中发表这样的声明?红星资本局的调查显示,目前一些电商平台和经销商销售的白酒其价格最低,或不到酒企制定的市长/市场零售价格的40%,影响了这些酒企的价格体系。

但是律师向红星资本局发表的这些声明中,有一部分涉嫌违法,没有法律效力,将受到市场监督部的处罚。

河南许昌,一位超市工作人员正在修整货架白酒。图IC photo

电子商务平台售价比推荐价格低40%。

引起多家酒企的不满,发表声明

据锡比家主业研究院秘书长张浩然说,主业企业一般对产品制定三种价格:经销商进货价、市长/市场零售价、共同购买价。从市长/市场成果来看,代理商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零售价。

但是据红星资本局称,目前部分电商平台和经销商销售的白酒以远低于周期企业制定的市长/市场零售价的价格销售。

以宣潭酒业生产的“53度500毫升自谈”为例,酒业制定的市长/市场零售价为668韩元/瓶。拼写多,在淘宝平台搜索中可以分别以408元/瓶、609元/瓶的价格购买。红星资本局在一线询问经销商,该产品零售价格为450韩元/瓶。也就是说,在两大电商平台和一些线下渠道,这款白酒的售价分别低于官方零售价260元/瓶、59元/瓶和218元/瓶。其中,很多平台的售价以官方零售价为基准,打了六折。

另外,以某酒企生产的“53度500毫升酱酒”为例,酒企制定的市长/市场零售价为499元/瓶,拼写较多,在天猫平台上可以分别找到184元/瓶、466元/瓶的同型产品,线下经销商的零售价为每瓶200多元。也就是说,很多平台的售价在官方零售价的基础上打了3.7%的折扣。

市场上一些白酒产品的售价悬殊现象引起了相关酒企的不满,他们纷纷针对“低价出口品”。据业内人士称,所谓的低价出口品是经销商为了多种目的,利用各地区的市长/市场销售差异,越过自己管辖的地区销售产品的行为。

红星资本局表示,自今年6月以来,至少有5家酒企通过各自的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发表了声明。

该声明的内容如下:“店铺持有《官方授权声明》,不出示,不获得公司许可,公司不提供服务,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问题。”“任何单位或个人冒充我公司名义,模仿我公司的电子工厂发行委托书,价格体系文件等属于违法侵权行为,请立即停止。否则,我们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船谈酒业声明

贵州酒精宣言

夜郎高州声明

为什么低价卖酒?

酒公司的东西都压在经销商身上,压力太大

那么市场上部分白酒产品的零售价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

据红星资本局称,销售终端回收途径不同,将影响白酒的最终零售价格。

一家电商平台上卖鲜胆酒的经销商告诉红星资本局,自己卖的酒这么便宜,是因为他在大阪。

理商手里拿货。

这位经销商称,经过授权的代理商,所卖的价格一般都比较贵,“我们位于代理商之下,相当于是批发商,主要靠销量盈利,销售的价格就会便宜点,不过要冒点风险。”至于具体涉及哪些风险,该经销商并未透露。

对话电商平台经销商(微信截屏)

一位在某电商平台上的经销商则向红星资本局透露,自己就是代理商,但他所卖的价格不会按照官方零售价来出售,“他们(指酒企)所标的价格很高,如果以官方价是很难销售的。”

该经销商透露,在市场上,前述一款酱酒产品的售价一般在299元/瓶。“这款酒我们去年拿了很多货,全都压在库房了”,据其介绍,自己目前面临资金紧张问题,只能价格卖低点,尽快回笼资金,只要保本就行。

对话电商平台经销商(微信截屏)

一位深圳的线下经销商直言,在疫情等因素影响下,一些酒企的货全都压在经销商手里,经销商压力很大,很多都面临资金紧张等问题。“如果再不想点办法解决现金流问题,可能面临倒闭。”该经销商也以前述一款酱酒产品为例,其透露这款该酒的出厂价为198元/瓶,“如果算上各种优惠的费用,折算下来价格在160多元/瓶,这就是我们经销商的最低价格,也就是保本价,线上出售180多元/瓶也不算亏。”

一位河南的线下经销商也向红星资本局诉苦,其称由于疫情、洪水等因素影响,为了解决现金流紧张等问题,不得不以远远低于官方零售价的价格出售,“某款酒的市场零售价是480元/瓶,进货价是366元/瓶,卖价250元/瓶,卖价在零售价的基础上打了5折。”

这位经销商透露:“为了卖酒,我贷款400万至500万元,每月还款在30万至40万元。如果再不将酒卖出去,尽量回笼一些资金,可能我的现金流就断了,生意就做不下去了。”

对于为何发布上述声明,多家酒企婉拒了红星资本局采访。其中一家酒企的工作人员称,此前在市场调查中发现了一些“低价窜货”的违规行为,“可能存在一些经销商因资金紧张等问题进行低价销售,但也不排除一些不法商家冒用公司产品,蹭流量、博眼球。”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每家酒企会根据酒的不同,与经销商制定一个最低销售价格。一旦低于这个价格就属于“低价窜货”,会扰乱市场销售秩序,侵害酒企和大多数经销商的利益。“我们希望:第一、维护价格体系,保护酒企品牌;第二、告知消费者通过酒企授权的正规渠道去购买,避免上当受骗。”

酒企为何在意零售价?

专家:价格体系是酒企价值的关键

白酒行业分析师蔡学飞告诉红星资本局,酒企一般都是通过返利、市场费用、事后核销的方式来管理经销商。同时,酒企还会设置监察部门,对市场进行明察暗访。此外,也有诸如酒鬼酒(000799.SZ)让经销商入股,这属于厂商深度结合的联营性质,从而共同打造价格体系来维护共同利益。

“不过,由于每个市场存在的差异性,每个经销商也存在实力大小、意愿强弱等不确定因素,虽然对价格管控有一定帮助,但真正监管起来还是比较难的。”蔡学飞称。

在蔡学飞看来,酒企在意价格体系,其原因有三点:

第一、中国白酒,特别是一些中高端产品和高端产品,其价格的外显性特征要求特别高,老百姓非常看重酒的市场价格表现,这决定了它的价值以及酒使用的体验感。这也意味着,酒的市场价格决定了酒企的品牌形象;

第二、在高端化以及消费升级趋势之下,越来越多的酒企非常注重品牌价值的提升,而提升的关键在于管控好产品的价格体系;

第三、产品的价格影响到渠道的利润以及企业的利润,如果没有严格的价格管控,很容易导致产品滞销、甚至低价倾销等问题。

“一旦出现价格不稳定等问题,甚至出现低价窜货等违规行为,会极大地损害企业的品牌信心和品牌形象,打击经销售商的信心以及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必然不利于企业发展。”蔡学飞表示。

此外,白酒营销专家肖竹青向红星资本局指出,某款产品一旦出现低价窜货等违规行为,渠道链条上的代理商、分销商、零售终端利益都会受到影响,而这或许就意味着这款产品生命周期的终结。

律师解读:

酒企声明涉嫌违法,侵害消费者利益

对于上述酒企发布声明的行为,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告诉红星资本局,声明中的部分内容涉嫌违法。

游云庭介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实际上,这种固定向第三方转售价格的行为,在反垄断法上称为‘纵向垄断’,各种妄图实施纵向垄断的企业总是希望通过一些非法的手段,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比如,称自己的商品只有经过授权才能销售。但根据法律规定,只要销售的产品是厂家所出的正品,厂家是无权限制的。”

游云庭认为,对于低价销售的行为,对酒企而言,这确实打破了他们的价格体系,但这种打破其实是有利于消费者的,“如果酒企希望通过和经销商签订合同固定价格的,就违反了反垄断法,可能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在游云庭的印象中,早在2013年的时候,贵州茅台(600519.SH)和五粮液(000858.SZ)就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其中,前者被罚2.47亿元,五粮液被罚2.02亿元。随后,两家公司取消了相关的营销政策。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向红星资本局指出,酒企发布的声明中称对酒企生产的酒销售出去不承担责任,这是无效的。

“如果产品是正品,酒企发布的声明就不能免除其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四川仁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陆青青持与赵良善一样的观点,其指出,“酒企有对产品定价、要求经销商统一价格的权利,但不能声明价格不对、产品质量不保证,因为这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邓凌瑶 李晨

责编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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