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济南市司法局在济南第二监狱召开监狱人民警察挂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仪式,在前期社区矫正用警经验基础上,按照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要求,适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需要,正式启动监狱人民警察挂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山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解西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济南监狱政委周瑛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济南第二监狱监狱长赵新明主持启动仪式,济南第二监狱政委张传征代表派出单位讲话。
山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解西义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济南监狱政委周瑛对用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济南第二监狱监狱长赵新明主持启动仪式
济南第二监狱政委张传征代表派出单位讲话
济南市监狱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将采取“集中管理+对应挂职”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开展。第一阶段从市属监狱选派部分监狱人民警察组建市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对应区县司法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监狱人民警察每人挂职一个区县司法局,开展对接工作。第二阶段,将在第一阶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选派监狱警察,补充市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并挂职区县司法局,有效满足基层社区矫正实际需要。为保障用警工作有效开展,济南市司法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任组长,两所市属监狱、有关职能部门、各县区局分管同志为成员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聚焦司法行政刑事执行职能,立足省会平安稳定工作大局,在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改造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选派监狱人民警察代表、区县司法局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对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司法实践和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法院量刑轻型化趋势明显,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越来越多,加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进,执法力量薄弱问题愈加突出,明显成为制约社区矫正有效发挥作用的瓶颈。在此背景下,近年来,济南市司法局坚持底线安全与治本安全相结合,通过抽调监狱警察督导基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参与社区矫正扫黑除恶等多样化用警方式,积极推进监狱社区矫正一体化建设,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多项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有效助力了扫黑除恶工作,切实提升了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力度和执法规范化水平,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本次启动仪式,标志着济南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化解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力量薄弱、权威性不足瓶颈方面迈出了关键性一步,将极大提升省会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力度水平,实现监禁刑与非监禁刑优势互补、一体推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公平正义需要,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处全体同志,济南监狱、济南第二监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分管领导、社区矫正科科长,首批选派参加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狱警察参加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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