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5日凌晨,石祥林的母亲李萍因颅脑重度损伤抢救无效死亡。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就在去世当日,母亲的肝脏与双肾在一辆假救护车内被取出。这场离奇案件是如何发生的?背后又藏着怎样的黑色利益链?

  案件经过

  2018年2月11日,因家庭纠纷,李萍被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继子砍伤。因伤情严重,她被送进安徽怀远县人民医院ICU救治。

  然而就在她病危之时,一场非法交易也悄然展开。

  2月12日,医院ICU主任杨素勋告知亲属,李萍难以救回,若同意将器官捐献,则可得到“国家补助”。根据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发现潜在捐献者后,应当向相关组织汇报。

  然而,杨素勋却并没有这么做。在确定李萍部分家属有捐献意愿后,杨素勋将患者基本信息、病情等情况告知位于南京的医生黄新立。14日,黄新立在确认李萍器官适合移植后,联系了接受移植的医院和病人。

  随后,人体器官捐献信息联络员王海良与经营医疗器械的商人黄超阳赶往医院,找到病人家属签字。在这份“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按有李萍丈夫以及女儿的指纹,但是登记单位和编号都没有填写,也没有公章。

  按照流程,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应该由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但是此次签字,李萍的儿子以及母亲均不知情。

  2月15日凌晨,李萍被宣布死亡。但她并没有按规定,在红十字会人员在场监督、见证之下进行器官捐献,而是被运输到了一辆没有资质的救护车上,由医生陆森实施摘取手术。她的肝脏和双肾交由黄超阳乘高铁送往北京。

  2月16日,通过黄超阳的账户,20万元的“补偿款”被汇入死者亲属的账户上。

  判决结果

  经调查,杨素勋、黄新立等6人在2017至2018年间,非法摘取尸体器官11例。据悉,6人中有4人为医生,其中黄新立和陆森的学历为博士。

  2020年7月8日,6名涉案人员因犯故意毁坏尸体罪,被判处十个月到两年四个月不等。6名被告人提出上诉,但二审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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