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个案子不成立,这个案子不被调查,掩护被纵容-
谁在充当邪恶势力的“保护伞”
29名公安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3人被法院定罪判刑2017年12月底,一份通知让省公安厅广东省纪委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露出了幸福的笑容。至此,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罗氏兄弟涉黑组织个别领导干部和民警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1找到线索并自愿
时间追溯到2016年1月。广东省公安厅在清远市清城区组织调查罗氏兄弟涉黑组织项目时,发现清城分局部分民警与该组织领导有密切接触。同时,组织涉及的很多案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不站出来,不查案,有辱人格的待遇。
这条线索立刻引起了省公安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的警惕。仔细看项目报告,这个与黑人有关的组织真的充满了邪恶: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敲诈勒索,欺软怕硬...
纪委调查组立即将此案上报省纪委,省纪委主要领导责成纪委调查组全面检查这起涉黑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腐败问题。纪检小组迅速成立特设核查小组,组织核查工作。
“一个农村棋牌室,短短几年就可以如此肆无忌惮的违法乱纪。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和混乱背后有什么问题吗?有没有人支持它,充当‘保护伞’?”在案例分析会上,省公安厅省纪委纪检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苏全贵让纪检小组的同志们感受到了肩上的重任。
不久,驻清远市检查组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内外配合刑侦部门,为专项侦查工作提供纪律保障,消除内部阻力。
2深入挖掘“后盾”的崩溃
一名警察长期在一家与黑人有关的组织经营的赌场赌博,这使工作组能够迅速找到案件的突破。工作人员通过阅读文件发现,青城区分局龙塘派出所副所长李多次进入涉罪团伙开设的赌场参与赌博。经调查,2013年,李和四名警察经朋友介绍,见到了罗氏兄弟团伙相关组织的头目。
2013年至2015年9月,李、等人多次受邀参与赌场赌博。此外,李还收受罗氏兄弟7000元现金,即使在省公安厅组织查处涉黑组织时,他仍不收敛,不再参与赌博。
李、等四名民警分别隶属青城分局法制、刑侦、公安部门及其所辖派出所。他们知道罗氏兄弟团伙相关组织长期从事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不仅无视法律和纪律,还支持和助长赌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一个在假释考验期内故意伤害自己的罪犯,甚至取保候审,长期不能依法查处!”市民朱的哭诉为案件的真相打开了一个更大的口子。
被朱指控的犯罪分子是罗氏兄弟团伙的重要成员。1998年,徐明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3年假释。2005年10月25日,徐明夫妇发生斗殴,导致对方受伤死亡。徐明夫妇在逃。两年后,徐明蔡襄因非法采沙被公安机关逮捕,移交青城分局松岗派出所。然而,在徐明祥赶到现场后,派出所副所长蔡某不仅没有依法调查取证,反而安排民警邓某调解伤人致死案的经济赔偿,并隐瞒徐明祥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了罪。不仅如此,蔡还非法改变了刑事强制措施,导致了的长期有罪不罚。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的关键物证和案卷莫名其妙地丢失,使得隐藏在罗氏兄弟涉黑组织背后的“保护伞”主角露出了踪迹。
2009年3月,罗氏兄弟之一的罗某某与开赌场的合伙人王发生纠纷。罗某某带领三四十人持枪到赌场,对王进行恐吓和抓捕。3月12日,青城分局龙塘派出所立案起诉罗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并成立以分局副局长、龙塘派出所所长唐某某为首的专案组。罗某某被捕后,唐某某决定不再调查此案。罗某某赔偿王10万后,此案就不了了之了。与此同时,在案发现场查获的2枚弹壳、3发子弹等关键物证和案卷也莫名失踪。
工作组发现案件背后有一个“靠山”。以此勒索发廊员工、挖泥船老板、货运司机、追讨赌债、抢劫陶瓷矿山、公路工程、货运市场等。,罗氏兄弟多次指使、操纵甚至带领组织成员称霸市场、作恶多端。在其成员被逮捕并绳之以法后,他们也供认了上述罪行。2009年12月,时任青城分局副局长、刑侦局长的陈某也露出了真面目。经过调查,陈某长期以来对重大案件和明显证据的线索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任由罗氏兄弟的涉黑组织发展壮大,危害一方。
3责任和问责形成冲击
通过省公安厅省纪委纪检监察组的不懈努力,涉案29名警察腐败问题曝光。消息一出,当地干部群众都拍手叫好。
查明案情,需要明确责任。工作组认为,由于原青城分局党委没有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党的管理松散、软弱,对出现的问题和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防范不力,导致一些基层单位管理混乱,风气不正,少数警察被禁,无法服从命令,纪律松弛,甚至违反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党委有关负责人对以罚代刑、没收、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他们是否提出要求;他们对下属单位的警察和辅警经常与涉黑组织有关联,甚至成为涉黑组织骨干成员的问题视而不见。相关领导对立案、变更强制措施、作出处罚决定等的审计监督。坚持签字盖章“走程序”。个别领导甚至长期将数字证书交给下属直接使用,未能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许多违法处理案件未能得到及时自查自纠。
“青城区分局党委未能履行主要职责,内部监督控制不力,团队管理松散,导致系统性腐败,必须严肃追究责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将迅速向有关单位反馈情况,提出问责意见。
2016年9月,清远市纪委、清城区纪委决定对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清城分局政委姜给予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免去唐某和陈某青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将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包括邓某在内的20名警察受到纪律处分,并与其他6人交谈;清城分局龙塘派出所原副所长李、光明派出所原所长文某、光明派出所原中队长廖某被撤职处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并责令青城分局党委对清远公安局党委进行深刻的书面检查,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2017年12月,李、文某、廖某分别因徇私枉法、玩忽职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省公安厅将案件调查结果上报全省公安机关,告诫民警严格遵守法纪,规范执法,举一反三。省公安厅纪检监察队和警督总队对各单位的学习和通报进行专项监督,确保一案查处和教育,促进以纪办案效果的最大化。
“刀锋向内,坚决查处清理害群之马。”苏全贵表示,省公安厅广东省纪委纪检监察组将把治理涉黑涉恶党员干部作为整顿各地群众腐败的重点,纳入纪检监察工作,及时深挖每一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查查在打黑除恶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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