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管重点刊物《广电时评》在公众号上刊发文章,评郑爽境外代孕、曾欲弃养一事。

全文如下↓

我们注意到,近日有关演员郑爽境外代孕、曾欲弃养的消息引发舆论强烈反响。在很短的时间内,微博话题#中央政法委评郑爽代孕弃养# #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登上热搜榜。

代孕不是私事,与法不合,有违社会主义公德。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代孕、弃养更是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规避法律,境外代孕,又意欲弃养,这样的演员,私德有亏。演艺人员私德有亏,无论作品如何,其本人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上的社会公德示范作用不会积极正面。

从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演艺人员尤其是知名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应当自觉践行行业自律准则,严格律己修身,严私德,讲大德,守公德。

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是明确的,严格的。广大人民群众不愿意、不接受、也不允许丑闻劣迹者污染我们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我们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一如既往,坚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荧屏声频。

1月19日,艺人郑爽回应称,“在中国国土之上我没有违背国家的指示,在境外我也更是尊重一切的法律法规。”

就此,“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号评论称,把女性的子宫当作生育工具,把新生的生命当作商品买卖,甚至可以随意丢弃,这条隐秘的黑色产业链打着法律的擦边球,不止损害女性健康、物化剥削女性,更是践踏公民权益、败坏人伦道德。“作为中国公民,因为代孕在中国被禁止,就钻法律空子就跑去美国,这绝不是遵纪守法。”

20日,华鼎奖组委会决定,撤销郑爽“第19届华鼎奖中国近现代题材电视剧最佳女演员”、“第13届华鼎奖全国观众最喜爱十佳电视明星”“荣誉称号。郑爽在个人微博上发了一个迟到的回应,却通篇强调自己没有违法,丝毫没有任何悔过、道歉的意思,更没有提及两个孩子。如此避重就轻、含糊其辞的回应,不但漠视生命、冷血无情,而且俨然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郑爽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理应自身要培养高尚情操与道德修养,这是作为一个公众人物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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