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军在1955~1965年和1988年至今两次实行军衔制,这两次军衔制都设有大校军衔,而不曾有过准将军衔。这是为什么呢?
大校与准将的区别
要说大校和准将,既相同也不同。相同的是,都是少将和上校之间的一级;不同的是,大校是校官,准将是将官。但有一点必须说明,准将也不完全是将官。从世界各国军队看,准将在其军衔等级体系中所处位置,大致有两种类型:
第一类,将官的最低一级。如美国和德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以及亚洲的韩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伊朗、以色列、土耳其,非洲的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突尼斯,美洲的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等国军队,其准将军衔标志显然属于将官系列,是将官的最低一级。
美国陆军将官军衔:五星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 本文图片均来自中国军网微信公众号
第二类,校官的最高一级。这一类型的国家也不少,主要是英国和英联邦国家以及一些西亚、北非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伊拉克、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埃及、摩洛哥、苏丹、肯尼亚、尼日利亚、乌干达、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军队,其准将的军衔标志明显不属于将官系列,而是校官的最高一级。
英国陆军军衔:元帅、上将、中将、少将、准将。其将官标志为交叉的权杖与指挥刀,而准将显然不在将官系列。
从这一点看,这些国家所谓的“准将”与大校没什么区别。那么,这里实际上还涉及一个翻译问题。
准将的英文,一般认为来源于法语“旅-将军”,由“旅长”和“将军”组成。其实,“准将”的英文也有不同的词。目前,美英军队“准将”的英文有以下几种:
brigadier general 美陆军、空军、海军陆战队准将;
commodore 美、英海军准将;
brigadier 英陆军准将;
air commodore 英空军准将。
我们所说的大校军衔,即汉语“大校”,世界上只有极少国家设有这一军衔。大校这一军衔,应该说是朝鲜的首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朝鲜人民军于1948年建军时即实行军衔制度,设置了大校军衔,是副师长的编制军衔。
越南人民军1958年实行军衔制,以中国人民解放军1955年军衔制为蓝本,也设大校军衔,校官为4级;但于1982年取消了上校军衔,校官为大校、中校、少校3级;1990年又恢复了上校军衔。
越南人民军边防部队大校肩章
国际上大校的英文翻译通常是Senior Colonel,字面意思是“资深的上校”或“高级上校”,这说明还是将大校视为校官的。但是在某些场合,也是将我军的大校与准将列为一格的。如“太平洋地区高级军官后勤论坛”代表资格,美、澳等国为准将以上,我军为大校以上。
战争时期我军两次拟实行的军衔制既无大校也无准将
战争时期,我军没有普遍实行军衔制度。但是在抗日战争初期和抗战胜利后,我军曾两次酝酿在全军范围内实行军衔制。这两次拟议的军衔等级,都是按当时国民党军队的衔级设置的,其中军官军衔为3等9级: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都没有准将和大校这两衔。
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基本上是沿袭了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中国近代军衔制起源于清末新军,1905年新军按照西方军官军衔的三等九级制,取代旧的官阶制度,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军衔制。其后历经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国民政府等时期,除了军衔称谓上多次调整,军衔等级结构基本上变化不大,军官衔级都是三等九级,不管称谓如何,都没有相当于准将和大校这两级军衔。
我军战争时期这两次拟议的军衔,为什么都与国民党军队相同呢?这是当时历史背景所决定的。抗战初期是因部队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已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抗战结束后是因为根据中“军队国家化”的规定,军队准备整编为“政府军”,因此在等级上须与国民党军相一致。但是,由于受战争环境和物质条件的限制,我军历史上两次酝酿实行的军衔制度最终都未能实现。
1952年我军酝酿军衔方案时曾考虑设准将
我军首次军衔制是1955年开始实行的,但准备工作在几年前就开始了。
1952年冬,我军有关部门即开始着手研究军衔制的具体事宜,将军衔等级拟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1952年11月26日,军委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中央军委关于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报告中说,对于军衔等级的设置,总干部部和苏联顾问的共同意见是设6等20级,这一军衔等级系列,与苏联当时实行的军衔制基本一致。
当时总干部部与苏联顾问还有一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总干部部认为“少将与上校之间拟有必要增加‘准将’一级”,主要理由是我军当时军、师干部共分6个等级,即:正军、副军、准军、正师、副师、准师。这样,势必出现:“将较弱的军长和副师长都合并为少将一级,在这一级内存在的悬殊很大”,如增加准将一级,即可解决这一矛盾。但苏联顾问持异议。苏军没有准将军衔,少将之下是上校,苏军的副师长通常为上校。如果我军设准将,副师这一级一般可授准将,在两军交往中会对苏军不利。可见,总干部部主要是从我军实际情况出发,而苏联顾问考虑更多的是两军军衔设置完全对等。由于对这一问题总干部部和苏联顾问未取得一致意见,总干部部呈请军委裁定。
前苏联陆军上将至少校肩章,少将之后即为上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印
1955年军衔制最终设了大校而未设准将
1953年草拟的,较1952年11月总干部部与苏联顾问商定的方案多了一级,即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设“大校”,这样,即符合我军实际,又考虑了苏联顾问的意见。同时,也参考了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军衔制。朝鲜人民军设有大校军衔,对应的职务是副师长。
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和有关评定士兵军衔的文件规定。总干部部副部长徐立清在会上作了:
“本条例将军官的军衔规定为四等十四级,这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实情况和军队建设的需要,并参照了苏联及各人民民主国家军官军衔等级的区分来确定的。元帅军衔在苏联有‘大元帅’、‘国家元帅’和‘兵种元帅’三级,我们只设了‘大元帅’和‘元帅’,因此规定军种和某些兵种加设‘大将’级军衔。此外,我们在军官军衔中还加设了‘大校’一级军衔,这是为适应我军干部发展的情况而确定的。”
1955年10月,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在首次授衔时,被授予大校军衔者1200人,而少将为800人,大校与少将为3比2。到1964年底取消军衔制前,实有大校3193人。
1955年陆海空军大校常服肩章
1955年11月19日,防空军驻京部队举行校官授衔典礼,防空军司令员杨成武上将代表国防部部长给校官授衔。
1955年大校本来是副师长的编制军衔
军官职务编制军衔,简单地说,就是哪一级军官该授什么衔,这是各国军衔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我军在正式实行军衔制之前,1955年5月20日,国防部颁布,明确规定了各级军官职务的编制军衔为一职一衔或一职两衔。其中,几个关键职务的军衔,如中将军长、少将师长、上校团长、少校营长,符合“国际惯例”。而大校军衔对应的主要职务为:省军区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分区司令员、政委,海军水警区司令员、政委,总部各部下属处处长,军兵种司、政、后下属部长,炮兵、坦克、后勤副军长,副师长,师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军副参谋长,军分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等。主要是准军、正师、副师、准师几个级别的军官职务。
但是在首次授衔之前,评衔条件掌握较严。当时总干部部苏联顾问建议,根据苏联的经验,在首次授衔时,军衔应尽量压低。总干部部据此在评定军衔的有关规定中提出:“授予军官军衔时,一般不得高于编制军衔,但可低于编制军衔一级至两级”。
1955年授衔后,即存在实际军衔普遍低于编制军衔一到两级的现象,几个关键职务:军长主要授少将,师长主要授大校,团长主要授中校,营长主要授大尉。
国防部1960年颁发的
军衔制实行了几年之后,由于军衔晋升制度执行得不严格,多数军官的军衔不能正常晋升,实际军衔低于编制军衔的现象有增无减。1960年,根据当时的实际军衔情况,国防部重新修订颁发了军官职务编制军衔,将多数军衔对应的军官职务上调了一、两级。其中,大校对应的职务主要有军区空军、海军舰队副司令员,军长,副军长,师长,副师长等。从1955~1965年首次军衔制实行情况看,大校军衔主要授予副军长、军参谋长、师长及相当职务,与当初设大校主要解决副师长军衔的初衷相差甚远。
80年代准备恢复军衔制时有过设准将的方案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刚开始酝酿恢复军衔制时,也曾有过设准将的方案。当时有关部门根据各国军衔设置的共同特点,结合我军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军军官衔级设置的设想,认为我军编制体制现在排以上层次有中央军委、大军区、兵团、军、师、团、营、连、排,共九级。另全军现有一些旅级建制单位,机关也有旅级的单位,因此,旅也应作为一级层次考虑。如果按尉官对应连、排,校官对应团、营,将帅一衔对应一级编制的惯例,我军的军官军衔等级可设十三级。即: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准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同时考虑到我军的组织体制近期内如有变化,军衔等级可在此案的基础上调整,旅级单位如不设,可不设准将衔。
1983年有关我军军衔等级设置方案的文件
在新军衔制的拟制过程中,在少将与上校之间设置一个等级,作为师职军官的军衔,这一点大家都没有异议。但是,具体设什么衔,是设准将还是设大校,则存在分歧。先后出现了三种方案:第一种是设准将不设大校;第二种是设大校不设准将;第三种是准将、大校都设,准将比大校高一级。
而准将的军衔肩章已设计了样品,笔者当时在总后军需生产部,记得见过三个方案:一是将官以将级星徽区别,准将缀一颗星,少将缀两颗星,中将、上将依次递增星徽,均不缀装饰花;二是将官肩章均加缀将级装饰花,准将不缀星徽,少将缀一颗星,中将、上将依次递增星徽;三是准将缀一颗星,少将也缀一颗星,但少将以上有装饰花。
1988年新军衔制决定不设准将而设大校
关于设准将还是设大校的方案,一开始多数人主张设准将,理由是我军1955年军衔制属于“东方型”军衔,而我军新军衔制更接近传统的“西方型”军衔,即军官军衔3等11级,不设大将、大校和大尉,设准将。因此我军应与多数国家军队那样,在少将和上校之间设一级准将衔。
但是我军师职军官数量太大,经总政干部部对全军若干个典型调查单位的“试套”,仅总部某机关的一个管理处,就可出现9名准将。按若干试套单位的实验数据推算,全军可出现准将大概几千名。这样,将官的数量过多,超过苏军或美军的数倍,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即使像有些人提出的那样把准将看作非将非校的单独一级,但从“准将”一词汉语的语词结构特点看,属偏正结构,按我国传统的观念和人们的心理反应,准将还是将军,仍然达不到控制将官数量的目的。因此最后还是决定不设准将而设大校,这样既解决了使师职军官和团职军官在衔级上拉开档次,又不至于过多地增加将官数量。
解放军报刊登
设准将还是设大校的认识在军内统一后,需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说明的重点是,为什么要设大校?因为不少委员都知道,世界上多数国家没有大校。1988年4月13日,总政治部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的中,对为什么要设大校军衔,是这样表述的:
“校官分为四级,主要是考虑我军正师职军官数量较多,如大部分授予少将军衔,将官总数显得太多,大部分授予上校军衔,又显得低了些,因此设置了大校军衔。这样既可以控制将官数量,又可以使师级职务军官的军衔与团级职务军官的军衔有所区别。”
这样,我军新军衔制再次设置了大校,为校官的最高一级。1988年9月,新军衔制首次授衔,共授予大校9600余人,少将1251人,大校与少将为7.7比1。
1988年9月1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发的授予罗光胜大校军衔命令。
1988年陆海空军大校常服肩章
新军衔制大校对应正军、副军、正师职军官
新军衔制根据当时军队精简整编、体制改革工作还在深入进行的实际情况,没有像1955年军衔制那样对每一具体的军官职务规定编制军衔,而是规定了军官职务等级的编制军衔。并且,既规定了一定幅度,又规定了基准军衔。
根据1988年7月1日颁布的“第三章 现役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的规定,大校军衔对应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正师职和副师职等五个级别的军官。但实际实行时,大校军衔主要授予副军、正师和副师职军官。
2007年陆海空军大校常服肩章
新军衔制实施几年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对军衔条例作了部分修改。修改后,大校军衔所对应的军官职务等级幅度减少,只授予副军职、正师职和副师职等三个级别的军官。因此,单从军衔与职务对应关系看,我军的大校绝对不低于外军的准将,因为美军的准将只是对应副师军官。
总的看,我军设大校不设准将,是从我军实际出发,与军队总体规模、编制级别、军官结构与数量等等密切相关。绝不是像有些同志想得那么简单:和美军一样设准将就得了。因为自1988年实行新军衔制后,大校人数不断增加,到新世纪初,已经达到×××××人。这种情况下,就更不可能改大校为准将了。要知道,美军目前准将只有400多名,全部将官也只有800多名。因此,可以预见,我军设准将衔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军队体制编制有相应调整、军官数量特别是师职军官大幅度减少。
大校军衔命令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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