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报道,去年6月22日凌晨,杭州蓝钱江社区发生火灾,造成4名母亲和儿童死亡,保姆莫欢静被锁定为纵火嫌疑人。昨日下午3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下午3时许,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莫欢静犯纵火、盗窃案。主审法官宣读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一审判决中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将继续执行。
当她听到二审判决时,莫欢静在法庭现场没有表现出多余的表情,似乎很平静。也许她心里已经接受了死刑的结果。在5月17日的庭审中,她表示,如果二审维持原判,她也会接受:“我对自己的起诉认罪。”
在二审刑事判决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莫欢静的上诉理由作出了“无主观故意”、“消防财产问题应当作为减轻处罚的考虑因素”等判决和分析。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莫欢静放火、灭火借钱的目的足以证明莫欢静有故意放火的意图;莫欢静以为书没点着,然后就找报纸点燃,体现出他坚定的放火意志。莫欢静因本案导致的严重后果,主观上不是过失,而是放任自流;莫欢静在火灾发生后进行了一些救援行动,但没有有效避免严重后果。莫欢静在警察审问他、进行思想教育时,只交代了纵火的主要犯罪事实。他不能被认为是投降,但他有一个坦率的阴谋。
同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莫欢静选择在凌晨对高层住宅进行放火,造成4人死亡,财产损失巨大。虽然他已供认放火罪,但从轻处罚,但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造成极其严重的刑事后果,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不足以从轻处罚。
此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公安消防救援并不缺乏尽职调查,莫欢静的纵火行为是导致本案后果的唯一原因。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也认为,水压不足等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四名受害者的死亡没有实质性联系。物业管理问题导致水压不足,与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扩大有关。但物业管理的不足是莫欢静放火前的现有状态,而不是莫欢静纵火行为后的外部干预因素。与本案危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多因一果,不能作为减轻莫欢静纵火罪的法律理由。
莫欢静的辩护律师吴在二审宣判后告诉记者,浙江省高级法院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法院在复核死刑的时候,也会听取律师和莫欢静本人的意见。届时,他和童宗晋将继续向最高法陈述自己的观点。
二审宣判后,受害者家属林盛斌在微博上发布了刑事判决照片,称:“已经宣判的人罪有应得。还没受审的也在路上。”5月21日,林盛斌对物业管理、家政、消防等9家单位提起民事诉讼,索赔总额1.3亿元。
1.《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宣判 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宣判 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nei/1033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