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
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北京空应急指挥部发布了严重空气污染的红色预警。
据中国国家环境监测中心预测分析,2016年12月16日至21日,京津冀地区、山东、河南将出现大规模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受大尺度区域影响,局部污染积累叠加,预计12月17日至21日北京将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水平。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该市将于12月16日20: 00启动空严重空气污染红色预警。预计从12月21日晚开始,燃气质量将逐步改善,并根据空燃气质量的实际情况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
新闻链接:最新修订空红色预警(一级)重污染空气应对措施
1.健康保护指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的患者应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尽可能避免户外活动。
(2)室外值班、作业等人员可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保护措施。
(4)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对相关疾病患者的急救护理和医疗护理。
2.主动减排措施
(1)公众应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数量;停车时及时关闭车辆,减少车辆原地空转时间。
(2)加强施工现场、裸露地面、材料堆放等场所的防尘措施。
(3)加强道路清扫,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应当在保证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5)减少使用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原料和产品。
(6)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体污染情况,采取上下班高峰、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证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的基础上,增加重点道路的清扫作业,每天一次以上。
(2)停止室外施工现场粉刷、护坡喷射混凝土、建筑物拆除、切割、土方工程等施工作业。
(3)国家一、二级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家三级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实行单双号驾驶(纯电动车除外),本市公务车辆在单双号基础上停驶车辆总数的30%。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车辆除外)。
(5)列入空大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生产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应当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7)协调增加外调电量,降低本市发电负荷。
12月15日,
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北京空应急指挥部发布了严重空气污染的红色预警。
据中国国家环境监测中心预测分析,2016年12月16日至21日,京津冀地区、山东、河南将出现大规模区域性重污染过程。受大尺度区域影响,局部污染积累叠加,预计12月17日至21日北京将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水平。
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该市将于12月16日20: 00启动空严重空气污染红色预警。预计从12月21日晚开始,燃气质量将逐步改善,并根据燃气质量的实际情况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
新闻链接:最新修订空红色预警(一级)重污染空气应对措施
1.健康保护指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的患者应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尽可能避免户外活动。
(2)室外值班、作业等人员可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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